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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使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岩土体、地下水、地表水为低温热源,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传热介质,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供热、空调或加热生活热水的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制定本规范的宗旨。地源热泵系统可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热与空调,具有良好的节能与环境效益,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但由于缺乏相应规范的约束,地源热泵系统的推广呈现出很大的盲目性。许多项目在没有对当地资源状况进行充分评估的条件下,就匆匆上马,造成了地源热泵系统工作不正常,影响了地源热泵系统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为了规范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确保地源热泵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以及更好地发挥其节能效益,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侧重于地热能交换系统部分的规定,对建筑物内系统仅作简要规定。

1.0.2  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地表水包括河流、湖泊、海水、中水或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等。

1.0.3  本规范为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的专业性全国通用技术规范。根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的统一规定,为了精简规范内容,凡其他全国性标准、规范等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除确有必要者以外,本规范均不再另设条文。本条文的目的是强调在执行本规范的同时,还应注意贯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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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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