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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总图设计
5.2.1 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各车间的总图设计,应根据依托水泥熟料生产线的生产、运输、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职工生活,以及电力、通信、热力、给排水、污水处理、防洪和排涝等设施,经多方案综合比较后确定。
5.2.2 总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减少垃圾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异味、粉尘、噪声、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应防止各设施间的交叉污染。
5.2.3 人流和物流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城市交通有关要求,并应实现人流和物流分离,条件许可时,宜设置生活垃圾运输车专用进出口。
5.2.4 厂区内应有垃圾运输车辆的临时停车场地,并宜设置在物流出入口附近。场地条件允许时,临时停车场地也可设置在生活垃圾接收设施前。
5.2.5 生产和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应利用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公用设施,或根据社会化服务原则利用厂区所在工业园区的公用设施。
5.2.6 厂区绿化布置应符合全厂总图设计要求,厂区绿化覆盖率应与当地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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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总体设计
- 4.1 规模划分
- 4.2 主要设计内容
- 4.3 技术装备要求
- 5 总平面布置
- 5.1 场地选择
- 5.2 总图设计
- 5.3 厂区道路设计
- 6 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及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
- 6.1 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
- 6.2 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
- 7 生活垃圾的接收、储存与输送
- 7.1 一般规定
- 7.2 生活垃圾的接收
- 7.3 生活垃圾的储存与输送
- 8 预处理及协同处置系统
- 8.1 预处理系统
- 8.2 分选处置工艺设计
- 8.3 直接处置工艺设计
- 9 环境保护
- 9.1 一般规定
- 9.2 渗滤液及污水的处置
- 9.3 异昧处置及烟气排放
- 9.4 噪声治理措施及要求
-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安全生产
- 10.3 劳动保护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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