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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3.3.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单项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量大且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重要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组合,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采用特殊工艺或新工艺施工的单位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规程;
5 一般分部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以及特定的工艺工序,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
3.3.2 主要井巷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筒宜按总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顺序开工;
2 立井井筒应在完成封口盘安设和吊盘吊挂后,再正式掘进;
3 立井井筒应利用凿井设施一次施工完成,箕斗装载硐室宜与井筒同时施工,其他硐室、巷道与井筒相交部位宜一并施工;
4 工业广场有多个井筒时,应安排两个井筒先行贯通;
5 两个及以上井筒永久设施的施工,应交替进行,宜先副井后主井;当需要临时改装提升系统时,宜改装箕斗提升的主井、风井,临时改装宜交替进行;
6 井底车场及硐室的施工应先安排施工通风、排水、供电、运输需要的巷道或硐室;
7 采区巷道施工前,应形成矿井永久通风、排水、供电等系统;
8 井巷工程应兼顾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并应统筹安排施工顺序。
3.3.3 地面建筑和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流程应合理,施工作业应能做到快捷、顺畅,动力设施应靠近负荷中心,机修及加工设施宜邻近料场与仓库,办公、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分开布置,并应避开噪声和污染;
2 场区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场内道路与轻轨铁路不宜平面交叉;
3 宜利用永久矸石场和低洼地排矸,掘进煤与矸石应分别堆放;
4 临时炸药库、油脂库、加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5 临时设施应避开永久建筑位置,有条件的宜利用永久建筑设施和设备施工;
6 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施工,应设置供热、防冻设施。
1 矿井单项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工程量大且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重要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组合,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采用特殊工艺或新工艺施工的单位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 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规程;
5 一般分部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以及特定的工艺工序,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
3.3.2 主要井巷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筒宜按总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顺序开工;
2 立井井筒应在完成封口盘安设和吊盘吊挂后,再正式掘进;
3 立井井筒应利用凿井设施一次施工完成,箕斗装载硐室宜与井筒同时施工,其他硐室、巷道与井筒相交部位宜一并施工;
4 工业广场有多个井筒时,应安排两个井筒先行贯通;
5 两个及以上井筒永久设施的施工,应交替进行,宜先副井后主井;当需要临时改装提升系统时,宜改装箕斗提升的主井、风井,临时改装宜交替进行;
6 井底车场及硐室的施工应先安排施工通风、排水、供电、运输需要的巷道或硐室;
7 采区巷道施工前,应形成矿井永久通风、排水、供电等系统;
8 井巷工程应兼顾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并应统筹安排施工顺序。
3.3.3 地面建筑和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流程应合理,施工作业应能做到快捷、顺畅,动力设施应靠近负荷中心,机修及加工设施宜邻近料场与仓库,办公、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分开布置,并应避开噪声和污染;
2 场区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场内道路与轻轨铁路不宜平面交叉;
3 宜利用永久矸石场和低洼地排矸,掘进煤与矸石应分别堆放;
4 临时炸药库、油脂库、加油站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5 临时设施应避开永久建筑位置,有条件的宜利用永久建筑设施和设备施工;
6 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施工,应设置供热、防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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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节:4 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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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施工准备
- 3.1 一般规定
- 3.2 井筒检查孔及巷道地质预测
- 3.3 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 4 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 4.1 一般规定
- 4.2 锁口施工
- 4.3 冲积层施工
- 4.4 基岩掘进
- 4.5 永久支护
- 4.6 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的施工
- 5 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冻结法施工
- 5.3 钻井法施工
- 5.4 井筒注浆
- 6 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
- 6.1 一般规定
- 6.2 保护措施
- 6.3 自上向下延深井筒
- 6.4 自下向上延深井筒
- 6.5 井筒恢复
- 7 斜井与平硐导工
- 7.1 一般规定
- 7.2 冲积层施工
- 7.3 基岩施工
- 8 巷道施工
- 8.1 一般规定
- 8.2 巷道掘进
- 8.3 巷道支护
- 8.4 探、放水
- 8.5 铺轨工程
- 8.6 安全构筑物及附属工程
- 9 暗井和硐室施工
- 9.1 一般规定
- 9.2 暗井施工
- 9.3 硐室施工
- 10 辅助工作
- 10.1 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 10.2 立井临时提升及设备
- 10.3 水平巷道及倾斜井巷的运输和提升
- 10.4 通风
- 10.5 排水
- 10.6 压气
- 10.7 信号与通信
- 10.8 供电
- 10.9 井下照明
- 11 绿色施工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井下热害的防治
- 11.3 井下粉尘的防治
- 11.4 井下噪声的防治
- 11.5 健康监护
- 附录A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 附录B 岩层稳定性分类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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