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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厂址选择
5.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地区建设规划的要求,应按建设规模、原材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工程地质、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环境保护和产品市场流向各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1.2 厂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避免生产的危险或有害因素对周边人群居住或活动环境产生影响;
2 应避开大气含尘量高及含有对工艺生产有影响的化学物质的区域;
3 建设场地环境的振源和振动值不得对工艺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5.1.3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电源和燃气,输电、输水线路应短捷、可靠。
5.1.4 厂址选择应满足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
5.1.5 工程地质、水文复杂的地带和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地区及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不得选为厂址。
5.1.6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Ⅰ级防洪标准设计,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设计频率水位0.5m。
5.1.1 厂址选择应符合工业布局和地区建设规划的要求,应按建设规模,原材料来源,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工程地质,企业协作条件,场地现有设施,环境保护和产品市场流向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厂址选择除要遵照当地的总体规划和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的有关规定。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影响厂址的主要因素有原材料、燃料、运输及工厂本身的建设条件,应对上述各种因素进行详细的比较后,选取性价比最大的厂址方案。
5.1.2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若发生大的事故,如危化品仓库、气体仓库、特种气体及化学品配送厂房等甲类仓库及厂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毒性气体储罐或输送管道发生泄漏事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未按规定排放;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不当或失效,牛产和生活产生的废物末按规定处理,都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有可能危及周边居民的健康、生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
洁净厂房与其他工业厂房的区别在于洁净厂房内的生产工艺有空气洁净度要求。因此,设有洁净厂房的工厂厂址宜选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的地区,不宜选择在气候干旱、多风沙地区或有严重空气污染的城市工业区。近年来,国内外研究表明,由于全球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和各类工业生产发展、人民牛活水平提高都使大气中污染物种类、浓度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城市中的工业燃烧排放物和汽车燃烧排放物的增加,大气中的微粒浓度、化学污染物也呈增加趋势。因此在进行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产品生产过程对化学污染物要求严格的洁净厂房的选址时应予以充分重视。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洁净厂房内布置有精密设备和精密仪表,它们均有防微振要求。在厂址选择或已建工厂内的洁净厂房场地选择过程中,需要对周围振源的振动影响作出评价,以确定该厂址或场地是否适宜建设。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能耗相对较高,特别是用水、用电量较大,厂址选择时应考虑以上因素。
5.1.4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产品发展较快,厂址选择应考虑工艺发展及扩建的需要。厂址不宜单独设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地区。
5.1.5 工程地质、水文复杂的地带是指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地段或地区。其中以泥石流、滑坡现象较多,给建设者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不良地质会对工厂构成安全隐患,甚至影响正常的使用。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建筑体量较大,投资高,生产中使用大量的危险化学品及特殊气体,因此选址避开工程地质、水文复杂的地带,除确保工程质量和节省投资外,还可防止在发生灾害时引起次生灾害。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1.0.3条规定,该规范仅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的建筑。在9度以上地震区建设,既增加基建投资,又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在建筑铁路,工厂……非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的规定,故规定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工厂选址应避开有用矿藏的地域。
5.1.6 为避免场区被洪水冲淹、积水造成生产停顿、人员伤亡及财产遭受损失,将本条作为竖向设计应遵守的规定,特别是沿江、河、湖、海建设的建设项目更应对此要求予以充分的重视。厂区标高的确定非常重要,本条是确定标高的一般原则。对于选用工业园区的厂址,在工业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于竖向标高及防、排涝措施均有详细说明,可遵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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