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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生活垃圾 municipal solid waste(MSW)
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0.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MSW co-processing in ce-ment kiln
通过高温焚烧及水泥熟料矿物化高温烧结,将生活垃圾分解、降解、消除、稳定化的处置技术。
2.0.3 分选处置 seperation disposal
利用各种分选设备,将生活垃圾分选出可作为替代燃料和替代原料的不同组分,分别送至水泥熟料烧成系统的不同位置进行焚烧处置。
2.0.4 直接处置 direct disposal
将原生垃圾预均化和破碎后,直接送入热处置单元进行热解、气化或焚烧处理,并将产生的灰渣、烟气送入水泥烧成系统进行最终处置。
2.0.1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等。
2.0.3 分选处置指先利用破碎机、滚筒筛、密度分选机、重力分选机等机械设备,或以光、电磁原理为基础的分选设备,根据垃圾各组分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异,将混合收集的生活垃圾分为可燃组分、不可燃组分后,再分别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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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总体设计
- 4.1 规模划分
- 4.2 主要设计内容
- 4.3 技术装备要求
- 5 总平面布置
- 5.1 场地选择
- 5.2 总图设计
- 5.3 厂区道路设计
- 6 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及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
- 6.1 生活垃圾的特性分析
- 6.2 预处理品的品质要求
- 7 生活垃圾的接收、储存与输送
- 7.1 一般规定
- 7.2 生活垃圾的接收
- 7.3 生活垃圾的储存与输送
- 8 预处理及协同处置系统
- 8.1 预处理系统
- 8.2 分选处置工艺设计
- 8.3 直接处置工艺设计
- 9 环境保护
- 9.1 一般规定
- 9.2 渗滤液及污水的处置
- 9.3 异昧处置及烟气排放
- 9.4 噪声治理措施及要求
- 10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安全生产
- 10.3 劳动保护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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