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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表面处理生产线的选型和装备水平


8.5.1  表面处理生产线的形式和装备水平应根据产品方案选择。

8.5.2  年产量小于或等于10kt的氧化着色生产线宜采用卧式生产线,年产量大于或等于15kt的氧化着色生产线宜采用立式生产线。立式生产线的能力不宜超过30kt/a。

8.5.3  立式生产线应采用全自动操作,卧式生产线宜采用全自动操作或手动操作。

8.5.4  年产量小于或等于5kt的喷涂生产线宜采用卧式生产线,年产量大于5kt的喷涂生产线宜采用立式生产线。

8.5.5  卧式喷涂生产线的预处理可根据条件选择槽组预处理或喷淋通道式预处理。立式喷涂线应采用喷淋通道式预处理。

    槽组预处理宜为手动操作,喷淋通道式预处理、喷涂、固化处理应为自动操作。

8.5.6  表面处理生产线必须配置完善的废气净化、废水和废液处理及回收设施,新建生产线的环保设施必须完善。
 

条文说明


8.5.1  根据产品方案中的产品品种选择氧化或喷涂处理生产线,选择卧式、立式形式和装备水平。

8.5.2  卧式氧化线生产灵活性好,建设费用低,但由于受挂料高度的限制,生产线的能力都较小,一般在10kt/a以下;立式氧化线建设费用较高,全自动操作,适合大规模生产。生产能力大于或等于15kt/a的生产线选择立式线比较合适。立吊线由于受装卸料机构操作周期的限制,生产线的氧化槽数量不超过4个,只能通过增加挂料长度来增加生产能力,但槽子太长会增加控制的难度,直接影响处理效果,因此,一条立式线的能力不宜超过30kt/a。

8.5.3  立式线的装卸料机构复杂,专用起重机的起吊高度高,无法由人工来操作,只能采用全自动的操作方式;卧式线可根据其规模和特点采用全自动操作(装卸料仍为手工操作)或手动操作,生产能力较大的生产线宜采用全自动操作。

8.5.4  卧式喷涂线采用全手动挂料,由于受挂料高度和输送速度的限制,一条线的生产能力宜在5kt/a及以下;立式线采用人工辅助连续挂料,一条线的能力可达几十千吨。喷涂制品产量较大时可选择多条卧式线或能力较大的立式线。

8.5.5  卧式喷涂的预处理有槽组处理和喷淋通道式预处理,槽组处理为人工操作,设备结构简单、投资少;喷淋通道式预处理设备较复杂,为全自动操作,设备费用较高。喷淋通道式预处理可与喷涂和固化同时配置在自动线上,而槽组预处理只能与喷涂和固化分开,生产连续性不好。立式线只能用可连续处理的喷淋式预处理。

8.5.6  表面处理生产线连续排放清洗废水和更换槽液时排出废液,在处理过程中有酸碱气或粉尘排出,因此,表面处理生产线必须配置有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废气排风洗涤系统、粉尘回收过滤、镍回收、漆回收等环保治理措施,以改善工作环境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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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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