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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坯料选择


5.1.1  铝板带生产应采用半连续铸造、铸轧,以及连铸连轧提供的坯料。

5.1.2  生产规模较小,以纯铝和部分软铝合金为主的铝板带厂可采用铸轧供坯,连铸连轧可用于具有较大规模、产品品种比较单一的生产模式。

5.1.3  半连续铸造生产的扁铸锭可用于所有铝及铝合金板带材产品的生产。半连续铸锭宜锯切头尾后供给热轧厂。
 

条文说明


5.1.2  采用铸轧供坯适合于生产规模50kt/a~100kt/a的铝加工厂,生产的合金品种以纯铝和软铝合金为主。采用连铸连轧供坯适合于生产规模150kt/a以上的铝加工厂,连铸连轧生产方式不宜频繁更换产品,否则难以组织生产。

5.1.3  采用半连续铸造坯料进行铝板带箔材生产较为普遍,该种生产方式适合于所有铝及铝合金板带箔材产品,硬铝合金产品必须采用半连续铸造铸锭、热轧开坯的生产方式。

    半连续铸造的扁铸锭通常在熔铸车间进行切头尾,特殊情况下,也可在板带车间进行锯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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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加工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48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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