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1 设计原则
3.1.1 生产大批量、常规品种产品,应采用连续生产技术;生产批量不大的产品或经常变换品种的产品,宜采用间歇生产技术。
3.1.2 除生产特殊用途产品以外,应采用以对苯二甲酸为原料的直接酯化缩聚工艺路线。
3.1.3 生产装置的工艺设计,应以其物料衡算和热量衡算数据为基本依据。
3.1.4 对于设计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应先开展相关试验。技术开发的成果,应先经过科学论证,确认试验是充分的、数据是可靠的、用于工业化设计是可行的。
3.1.1 间歇生产工艺的特点是分批投料,分批出料。与连续生产工艺比较,它的产品质量均匀性较差,能耗较高,环保效果较差,因此对于能力30t/d以上的装置,一般不宜采用间歇生产。但是,间歇生产工艺具有易于更换产品品种的特点,所以还是有需求的。
3.1.2 聚酯生产有两种基本工艺路线,一种是酯交换工艺,另一种是直接酯化缩聚工艺。自20世纪70年代直接酯化缩聚工艺实现工业化以来,世界上各地建设的聚酯装置,绝大多数采用直接酯化缩聚工艺路线。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从国外引进的几个酯交换法的聚酯装置,近年已经先后停产。有资料介绍,生产膜用聚酯,有的国外公司采用酯交换工艺。
3.1.3 生产装置的物料衡算和热量衡算数据是反应器工艺设计、专用设备设计(包括乙二醇分离塔、缩聚系统喷淋冷凝器等设备)、通用设备选型(包括泵、换热器等)、辅助生产设施设计(包括热媒站、罐区等)的基础数据。
3.1.4 本条中“新工艺”、“新技术”是指在此前国内、外的聚酯工厂中都未曾采用过的工艺、技术。原国家计委的计计[1978]234号文附件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规定”中第四节“认真做好勘察设计工作”曾规定,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必须经过“中型试验”作验证。鉴于聚酯生产工艺实现工业化已经几十年,故在本规范中没有沿用这条规定。但是,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之前,需要经过相关专家充分的论证,这仍然是必要的。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设计
- 3.1 设计原则
- 3.2 一般规定
- 3.3 工艺计算
- 3.4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 3.5 危险、危害因素
- 4 工艺设备
- 4.1 工艺设备选择
- 4.2 工艺设备配台
- 4.3 设计参数选取
- 4.4 反应器制造和检验
- 5 工艺设备布置
- 5.1 布置原则
- 5.2 布置规定
- 6 管道设计
- 6.1 工艺管道
- 6.2 给排水管道
- 6.3 管材选用
- 6.4 管道柔性设计
- 6.5 管道加工
- 6.6 管道检验
- 6.7 管道压力试验
- 6.8 其他规定
- 7 辅助生产设施
- 7.1 化验
- 7.2 熔体过滤器清洗
- 7.3 热媒站
- 7.4 罐区
- 7.5 原料和成品库房
- 7.6 维修
- 8 自动控制和仪表
- 8.1 控制水平
- 8.2 主要控制方案
- 8.3 特殊仪表选型
- 8.4 控制系统配置
- 8.5 控制室
- 8.6 安全联锁
- 8.7 仪表安全措施
- 9 电气和电信
- 9.1 供配电
- 9.2 照明
- 9.3 防雷
- 9.4 静电接地
- 9.5 电信
- 10 总平面布置
- 11 土建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建筑、结构设计
- 12 给水排水
- 12.1 给水
- 12.2 排水
- 12.3 消防设施
- 13 暖通和空气调节
- 13.1 一般规定
- 13.2 通风与采暖
- 13.3 空气调节
- 附录A 半消光纤维级聚酯切片质量的设计指标
- 附录B 聚酯工厂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划分举例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