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4 井颈基础
7.4.1 井颈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且不应低于与井壁相接处的井壁混凝土强度等级。
7.4.2 倒锥壳基础与井塔宜采用三维有限元空间分析模型整体计算。
7.4.3 倒方台、倒圆台、倒锥壳基础与井颈局部宜采用三维有限元空间分析模型计算。
7.4.4 倒锥壳基础壳壁厚度应按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井壁厚度。锥壳竖向和水平分布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4%,其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0d,分布筋之间的拉筋间距不应大于400mm。环向及竖向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7.4.5 井颈基础不宜开洞,井颈基础及井塔平面中心线宜与井筒中心线重合。
7.4.6 井颈基础以下1.5倍井筒直径范围内,井壁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间距不宜大于150mm;井壁内外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间应设置拉筋,拉筋间距不宜大于600mm,直径不宜小于8mm,宜为梅花形布置。
7.4.4 钢筋的连接要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执行。
7.4.6 井塔通过井颈式基础固结于井壁上,井颈式基础设计要密切与矿建专业配合,要求井壁上端壁厚和配筋符合井颈式基础设计要求。
说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