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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
8.1.2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并应合理利用当地材料,同时应满足所在地区建设和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8.1.3 生产厂房层数、层高及柱网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方案和生产操作要求,经经济技术指标比较后确定。
8.1.4 生产厂房应满足工艺生产、通风、采光、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8.1.5 对温度和湿度要求严格的房间,不宜采用直接受大气环境干扰的厂房。
8.1.3 氨纶工厂的设备荷重大,为了防止在搬运过程中设备超重对结构的损坏,结构设计应对设备的安装方案及搬运设备的走向等统筹考虑。对由于安装需要,局部已采用了装配式构件和已设置了必要的吊钩、埋件的结构,更应进行验算。
8.1.5 不直接受大气环境干扰的厂房可以是门开在走廊上或者单独配有前室、远离动力站或冷藏室的厂房。对直接与室外接触且对温度湿度有严格要求的厂房,与外界接触的墙体应单独做保温层并有有效的密封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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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代号
- 2.1 术语
- 2.2 代号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选择
- 3.3 工艺设备选型和配置
- 3.4 主要工艺装置及设备配台计算
- 3.5 工艺辅助单元
- 3.6 节能
- 3.7 仓储
- 4 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工艺设备布置
- 4.3 工艺管道设计
- 5 自动控制和仪表
- 5.1 一般规定
- 5.2 控制水平
- 5.3 主要控制方案
- 5.4 仪表选型
- 5.5 控制系统
- 5.6 控制室
- 5.7 供电和接地
- 5.8 仪表气源
- 5.9 配管配线
- 6 电气
- 6.1 一般规定
- 6.2 供配电系统
- 6.3 电气防爆
- 6.4 消防和火灾报警
- 6.5 接地和防雷
- 6.6 照明
- 7 总平面布置
- 7.1 一般规定
- 7.2 总平面布置
- 8 建筑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2 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
- 8.3 建筑防火、防爆、防腐蚀
- 8.4 结构形式和构造
- 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9.1 一般规定
- 9.2 采暖
- 9.3 通风
- 9.4 空气调节
- 9.5 设备、风管和其他
- 10 给水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给水
- 10.3 排水
- 10.4 消防
- 11 动力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制冷
- 11.3 供热
- 11.4 压缩空气
- 11.5 氮气
- 11.6 热媒站
- 12 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
- 附录A 氨纶工厂可燃、有毒和有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数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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