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8 仪表气源


5.8.1  仪表气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气源操作(在线)压力下的露点,应低于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季)极端最低温度5℃~10℃;

    2  仪表气源应进行净化处理,仪表空气含尘粒径不应大于3μm,含尘量应小于1mg/m³;

    3  仪表气源油污含量应小于10mg/m³(8ppm);

    4  仪表气源压力应为0.4MPa(G)~0.6MPa(G),输入端气源压力允许波动范围为其公称值的±10%。

5.8.2  仪表供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仪表供气设计规范》SH/T3020的有关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GB50929-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