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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供热与制冷工程


6.5.1  供热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燃废料作为燃料的热能中心供热。

  2  应充分利用热能和回收余热。

  3  石蜡乳化采用有机热载体为热媒时,热媒温度不应超过150℃。

  4  热压机采用有机热载体为热媒时,热媒进出口温度差应小于5℃。

  5  管道上各种阀件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各种仪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和维修。

6.5.2  制冷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拌胶机的冷却水应配备冷水机组、水箱和水泵组成循环冷却水系统。

  2  拌胶机的冷却水进口温度宜为7℃,出口温度宜为12℃。

  3  石蜡乳化设备的冷却水进口温度宜为15℃,出口温度宜为25℃。

  4  冷水机组的制冷能力除应满足拌胶机等设备的耗冷量外,还应满足水箱和管道的冷损耗量。

  5  循环冷却水的供水和回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严寒及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保护措施。

  6  循环冷却水的水温应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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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花板工程设计规范 GB5082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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