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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自动控制
4.6.1 刨花板生产线自动控制系统宜采用集中控制或分工段控制,工段之间应有联锁和通讯信号。
4.6.2 刨花板生产线宜采用可编程序逻辑控制(PLC)。
4.6.3 中心控制室应靠近生产线操作中心。
4.6.4 紧急停机按钮应在生产线操作方便的位置设置。
4.6.5 对可编程序逻辑控制(PLC)和计算机供电应设置不间断电源,电源切换时间应满足可编程序逻辑控制(PLC)和计算机的供电要求。
条文说明
4.6.1 中小型刨花板生产线自动控制可以以工段为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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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节:4.5 设备配置与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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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原料贮存
- 3.1 一般规定
- 3.2 原料堆场布置
- 4 刨花板生产线
- 4.1 工作制度
- 4.2 生产能力计算
- 4.3 工艺流程与设备布置
- 4.4 气力输送系统
- 4.5 设备配置与选型
- 4.6 自动控制
- 4.7 主要工艺参数
- 4.8 成品板单耗
- 5 辅助生产工程
- 5.1 实验室
- 5.2 磨刀间
- 5.3 维修间
- 5.4 仓库
- 6 公用工程
- 6.1 总平面布置及运输工程
- 6.2 土建工程
- 6.3 电气工程
- 6.4 给水排水工程
- 6.5 供热与制冷工程
- 6.6 压缩空气站及压缩空气管道工程
- 7 环境保护
- 8 职业安全卫生
- 8.1 职业安全
- 8.2 职业卫生
- 9 防火防爆
- 10 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
- 10.1 资源综合利用
- 10.2 节 能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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