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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物流运输及仓储


3.4.1  物流运输方式应根据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成附件、产品等来源、性质、用途、运输量等确定。

3.4.2  物流流线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并应力求便捷高效,距离短。

3.4.3  全厂仓储宜设置集中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并应根据生产需要、生产周期和存储物品性质确定存储方式和合理库存量。

条文说明

3.4.1  在进行工艺方案设计时,应明确企业生产过程中材料、零件、产品的运输方式和物流量,这是确定厂区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厂房内部通道宽度、厂房高度、大门尺寸等重要依据。

3.4.2  工艺方案设计应结合物流流线分析,包括全厂物流流线和厂房内部物流流线,从物流运输流通角度优化工艺方案,特别是对于大尺寸、高强度的物流对象,更应充分考虑其运输路线、周转场地,并与厂外运输衔接。

3.4.3  本条根据航空产品的科研生产特点作出一般性的规定,统一配送库房主要包括中央零件库、电子元器件库、金属材料库、成品库等。仓储规模是根据库存的需求确定,需要根据各种不同的存储对象的存储用途、存储目的及用户对库存的需求特性进行分析,确定合理的库存量。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库存数量,提高物流系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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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GB5117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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