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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Code for mine energy conservation design of coal industry
GB 51053-2014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053-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7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3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开拓开采节能,矿井井下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节能,安全设施节能,电气节能,地面生产系统节能,总图及地面运输节能,建筑节能,给水排水及暖通节能,环境设施节能,其他能源利用,能源计量及能耗指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邮政编码:230041,传真:0551-65526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闫红新 石强 王勇 黄通才 潘正云 罗志中 陈锦如 吴如喜 姜筱瀛 吴亚非 宋中扬 江选友 马锋 孙永星 张广东 管大林 屈磊 杨爱芝 袁存忠 刘建华 卢溢洪 胡仕俸 彭成荣 刘延杰 杨兴权 张泊 张晓四 孔凡平 伍育群 门小莎 张志刚 苏爱明
主要审查人:王结义 耿建平 冯冠学 王荣相 郑捷 何建平 王先锋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GB 51053-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7日以第53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矿井工程建设设计和生产的实践经验,在已有的通用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对矿井节能设计制定了更先进、更详细的规定。
为便于广大咨询、设计、施工、生产、科研、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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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开拓开采节能
- 3.1 资源利用
- 3.2 井田开拓与开采
- 4 矿井井下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节能
- 4.1 井下运输
- 4.2 提升
- 4.3 通风
- 4.4 排水
- 4.5 压缩空气
- 5 安全设施节能
- 5.1 瓦斯抽采
- 5.2 防灭火
- 5.3 人工制冷
- 6 电气节能
- 6.1 供电系统
- 6.2 配电系统
- 6.3 电气设备
- 6.4 线缆
- 6.5 电能质量
- 6.6 照明
- 7 地面生产系统节能
- 7.1 系统布置
- 7.2 设备选型
- 7.3 煤炭储存与装车
- 7.4 辅助设施
- 8 总图及地面运输节能
- 8.1 总平面布置
- 8.2 地面运输
- 9 建筑节能
- 10 给水排水及暖通节能
- 10.1 给水排水
- 10.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1 环境设施节能
- 11.1 矿井水处理
- 11.2 污水处理
- 11.3 其他
- 12 其他能源利用
- 13 能源计量及能耗指标
- 13.1 能源计量
- 13.2 能耗指标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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