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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监测
8.1.1 景区使用期间应对冰雪景观建筑砌体进行温度监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景区中每个功能分区应至少选择1个具代表性的冰雪景观单体建筑作为监测对象;
2 应选择建筑高度大于12m的冰景观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9m的雪景观建筑作为监测点;
3 朝阳面和结构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测点,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温度变化实际情况;
4 监测时段可选择08:00、14:00和20:00,当监测点温度接近设计温度时,应增加检测次数,并及时对数据和变形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8.1.2 冰雪景观建筑应进行沉降和变形监测。
8.1.3 应根据对冰雪景观建筑砌体温度监测和变形监测结果,进行维护和拆除。当冰雪景观建筑受气温、日光、风力影响,局部出现裂缝、松脱、风化,影响观赏效果时,应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8.1.1 冰雪景观建筑砌体温度和强度有直接关系,随着温度的变化,砌体强度会随之变化,为此提出对冰砌体、雪体进行测温并规定了测温的具体要求。
8.1.2 除了对冰雪砌体测温,还应同步进行使用过程的结构变形监测,因为冰雪景观建筑结构强度除了和设计温度相关外,还与地基、施工、风化、风蚀等因素密切相关。使用过程中冰雪景观结构产生变形,反映了相关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保证安全使用十分重要。
8.1.3 本条提出了当监测结果出现3种情况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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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冰雪材料计算指标
- 3.1 冰材料
- 3.2 雪材料
- 4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景区规划设计
- 4.3 建筑设计
- 4.4 冰砌体结构设计
- 4.5 雪体结构设计
- 4.6 冰雪景观照明设计
- 4.7 智能化设计
- 5 冰雪景观建筑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施工测量
- 5.3 采冰与制雪
- 5.4 冰景观建筑基础施工
- 5.5 冰砌体施工
- 5.6 冰砌体内钢结构施工
- 5.7 水浇冰景施工
- 5.8 冰雕制作
- 5.9 冰灯制作
- 5.10 雪景观建筑施工
- 5.11 雪雕制作
- 6 配电、照明施工
- 6.1 电力电缆施工
- 6.2 照明施工
- 7 工程质量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2 冰砌体主控项目工程质量验收
- 7.3 冰砌体一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
- 7.4 雪体工程主控项目质量验收
- 7.5 雪体工程一般项目质量验收
- 7.6 配电照明工程质量验收
- 8 维护管理
- 8.1 监测
- 8.2 维护
- 8.3 拆除
- 附录A 冰砌体承载力影响系数
- 附录B 雪体承载力影响系数
- 附录C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D 冰雪景观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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