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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telecommunication cable line engineering

GB 51158-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5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58-2015,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4.8、7.4.12、8.3.1、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2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缩略语,通信线路网,光(电)缆及终端设备的选择,通信线路路由的选择,光缆线路敷设安装,电缆线路敷设安装,光(电)缆线路防护,局站站址选择与建筑要求。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3号楼,邮政编码:10004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贺永涛  崔朝旭  陈万虎  谢桂月  冒兵 冯克正  陈北航

    主要审查人:梁凯  沈梁  常瑞林  孙晓东  邹洪强 张微波  韩冬梅  黄琦  崔建桥  李小洪 刘小英  杨克俭  孙鹏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1月12日以第95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通信线路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形成了本规范的技术要求。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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