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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telecommunication cable line engineering
GB 51158-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5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58-2015,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4.8、7.4.12、8.3.1、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12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缩略语,通信线路网,光(电)缆及终端设备的选择,通信线路路由的选择,光缆线路敷设安装,电缆线路敷设安装,光(电)缆线路防护,局站站址选择与建筑要求。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3号楼,邮政编码:10004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贺永涛 崔朝旭 陈万虎 谢桂月 冒兵 冯克正 陈北航
主要审查人:梁凯 沈梁 常瑞林 孙晓东 邹洪强 张微波 韩冬梅 黄琦 崔建桥 李小洪 刘小英 杨克俭 孙鹏
制订说明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 51158-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1月12日以第95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通信线路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相关技术标准,形成了本规范的技术要求。
为方便广大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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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缩略语
- 3 通信线路网
- 3.1 通信线路网的构成
- 3.2 通信线路网的设计
- 4 光(电)缆及终端设备的选择
- 4.1 一般规定
- 4.2 光缆的选择
- 4.3 电缆的选择
- 4.4 终端设备的选择
- 5 通信线路路由的选择
- 5.1 一般规定
- 5.2 光缆路由的选择
- 5.3 电缆路由的选择
- 6 光缆线路敷设安装
- 6.1 一般规定
- 6.2 直埋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 6.3 管道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 6.4 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 6.5 水底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 6.6 光缆接续、进局及成端
- 6.7 硅芯塑料管道敷设安装要求
- 6.8 光缆交接箱安装要求
- 6.9 光缆线路传输设计指标
- 7 电缆线路敷设安装
- 7.1 一般规定
- 7.2 埋式电缆敷设安装要求
- 7.3 管道电缆敷设安装要求
- 7.4 架空电缆敷设安装要求
- 7.5 交接区安装要求
- 7.6 配线区安装要求
- 7.7 进局电缆
- 7.8 电缆接续
- 7.9 电缆线路传输设计指标
- 8 光(电)缆线路防护
- 8.1 光(电)缆线路防强电危险影响
- 8.2 光(电)缆线路防强电干扰影响
- 8.3 光(电)缆线路防雷
- 8.4 光(电)缆线路其他防护
- 9 局站站址选择与建筑要求
- 9.1 站址选择原则
- 9.2 建筑要求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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