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general layout and transportation for non-ferrous metallurgical industry
GB 50544-2022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2年 第10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2年 第10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有色金属工业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44-2022,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4.1.8、7.1.10、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544-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1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厂址选择、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运输、废物堆场、绿化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布置”修改为“总体规划”,“废料”修改为“废物”;
2.增加了卫生与安全防护、交通运输、废物堆场、矿山排土场、防排洪等规定,补充了表土处理与收集的规定;
3.在管线综合章节中,融入综合管廊的内容和设计理念,使之更加符合现在技术的发展和要求;
4.增加了排渣场及赤泥堆场的规定;
5.删除了不符合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实际情况、不利于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技术进步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399号,邮政编码:650221)
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克菲尔(长沙)新型支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坦萨土工合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周鸣镝 高晓军 齐庚 赵送机 曾小平 金凌霄 杨学春 吴展光 张瑞红 彭涛 王东 吴祥明 崔宁波 刘家文 牛大庆 王金忠 陈桢干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秋平 唐雄俊 胡剑功 刘大邦 周铭 张志凌 刘宗江 徐春萍 江帆 孔维俭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厂址选择、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运输、废物堆场、绿化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布置”修改为“总体规划”,“废料”修改为“废物”;
2.增加了卫生与安全防护、交通运输、废物堆场、矿山排土场、防排洪等规定,补充了表土处理与收集的规定;
3.在管线综合章节中,融入综合管廊的内容和设计理念,使之更加符合现在技术的发展和要求;
4.增加了排渣场及赤泥堆场的规定;
5.删除了不符合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实际情况、不利于总图规划及运输设计技术进步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399号,邮政编码:650221)
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克菲尔(长沙)新型支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坦萨土工合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周鸣镝 高晓军 齐庚 赵送机 曾小平 金凌霄 杨学春 吴展光 张瑞红 彭涛 王东 吴祥明 崔宁波 刘家文 牛大庆 王金忠 陈桢干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秋平 唐雄俊 胡剑功 刘大邦 周铭 张志凌 刘宗江 徐春萍 江帆 孔维俭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厂址选择
- 4 总体规划
- 4.1 一般规定
- 4.2 卫生与安全防护
- 4.3 交通运输
- 4.4 主要工业场地
- 4.5 辅助工业场地
- 4.6 废物堆场
- 4.7 矿山排土场
- 4.8 防排洪
- 5 总平面布置
- 5.1 一般规定
- 5.2 采矿工业场地
- 5.3 选矿工业场地与破碎工业场地
- 5.4 重有色金属冶炼厂
- 5.5 轻有色金属冶炼厂
- 5.6 稀有金属及贵金属厂
- 5.7 有色金属加工厂
- 5.8 修理设施
- 5.9 动力设施
- 5.10 给排水设施
- 5.11 仓库与堆场
- 5.12 其他设施
- 6 竖向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设计标高的确定
- 6.3 台阶式布置
- 6.4 土石方工程
- 6.5 场地雨水排水设计
- 7 管线综合布置
- 7.1 一般规定
- 7.2 地下管线
- 7.3 地上管线
- 8 运输
- 8.1 一般规定
- 8.2 运输方式选择
- 8.3 铁路运输
- 8.4 道路运输
- 8.5 水路运输
- 8.6 其他运输
- 8.7 装卸设施
- 9 废物堆场
- 9.1 一般规定
- 9.2 矿山排土场
- 9.3 排渣场及赤泥堆场
- 10 绿化
- 10.1 一般规定
- 10.2 绿化布置
- 10.3 绿化种植
- 附录A 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计算方法
- 附录B 各类岩土松散系数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