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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每台机组应有铭牌,并固定在箱体明显的位置,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机组名称和型号;
b)执行标准;
c)机组的主要性能参数:设计或使用地区、机组水流量、机组功率、机组进水温度、机组出水温度、机组噪声等。
d)机组外型尺寸:长×宽×高;
e)机组重量;
f)制造商名称;
g)出厂编号;
h)出厂日期。
9.2 包装
9.2.1 必要时设备应有包装箱。
9.2.2 在包装箱内机组各功能段应稳固。
9.2.3 包装箱应捆扎牢固严密。
9.2.4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产品合格证、电气线路图、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技术义件。
9.2.5 包装箱上应有不易退色的装箱内容,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和型号;
b)产品毛重、净重;
c)箱体外形尺寸:长x宽x高;
d)应有总箱数和包装箱顺序号的标志;
e)装箱日期。
9.2.6 包装箱上应有防潮、防雨、防倒置、禁止翻滚、小心轻放等贮运标志。
9.3 运输和贮存
9.3.1 机组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碰撞、挤压、抛投、雨雪淋袭。
9.3.2 机组应贮存在防潮、防雨、防火场所,周围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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