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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物料贮存
4.1.1 原料不应采用露天贮存方式。
4.1.2 块状硅石、石灰石、铁矿石等熔剂宜在室内贮存。
4.1.3 焦炭、烟煤宜采用有屋盖的仓库贮存方式。
4.1.4 粉状物料贮存应设有防尘、降尘设施。
4.1.5 不同物料应分类贮存,有腐蚀性物料的贮料仓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4.1.6 原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贮存时间宜为15d~30d。
4.1.7 化学品贮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的有关规定。
4.1.1 含锑原料除含有金属锑外,还含有硫、砷、铜、铅等元素,露天贮存易造成金属散失,同时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
4.1.3 干焦炭有利于降低熔炼时能源消耗,采用有屋盖的仓库贮存可以防止焦炭、烟煤淋湿。
4.1.4 粉状物料装卸时会产生粉尘,影响操作人员的劳动卫生环境及身体健康,需设置通风及收尘装置,防止粉尘逸散。
4.1.6 物料的合理贮存时间,需综合考虑工厂工作及检修制度衔接、物料运输条件及物料贮存成本等因素,一般为15d~30d,贮存量过小难以维持连续生产,贮存量过大则造成资金积压、加大生产成本。
4.1.7 锑冶炼需要用到碳酸钠、氢氧化钠、硝酸、盐酸、硫酸、硫化钠、硫代硫酸钠、氯化铁、氨水等化学品,其中氢氧化钠、硝酸、盐酸、硫酸、硫化钠、氯化铁、氨水属于危险化学品,应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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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原料、辅助材料和燃料
- 3.1 原料
- 3.2 辅助材料
- 3.3 燃料
- 4 物料贮存及准备
- 4.1 物料贮存
- 4.2 物料准备
- 5 火法粗炼
- 5.1 一般规定
- 5.2 平炉挥发焙烧
- 5.3 鼓风炉挥发熔炼
- 5.4 鼓风炉富氧挥发熔炼
- 5.5 沸腾焙烧
- 5.6 烧结焙烧
- 5.7 鼓风炉还原熔炼
- 5.8 侧吹熔池熔炼
- 5.9 铅锑合金吹炼
- 5.10 底吹还原熔炼
- 5.11 反射炉还原熔炼
- 6 火法精炼
- 6.1 一般规定
- 6.2 反射炉精炼
- 7 湿法工艺
- 7.1 一般规定
- 7.2 酸性湿法工艺
- 7.3 碱性湿法工艺
- 7.4 矿浆电解工艺
- 8 火法生产锑白
- 8.1 一般规定
- 8.2 合金生产锑白
- 8.3 锑锭生产锑白
- 9 综合回收
- 9.1 一般规定
- 9.2 金回收
- 9.3 砷碱渣处置
- 9.4 铅渣回收
- 10 冶金计算
- 11 车间配置
- 11.1 一般规定
- 11.2 物料贮存及物料准备
- 11.3 鼓风炉挥发熔炼
- 11.4 反射炉还原熔炼、精炼
- 11.5 湿法车间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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