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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9.1.1 每樘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铭牌,其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产品名称;
    c)产品型号和规格;
    d)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
    e)标准号。
9.1.2 包装箱外表面应标有外形尺寸、毛重、起吊位置、放置方向、用户名称及发运日期。
9.2 包装
9.2.1 产品组装后,单樘成卷包装,应有防潮、防腐蚀措施。
9.2.2 长途运输时,其包装形式可与用户协商确定。产品可用木箱或纸箱包装,帘片表面之间不应
9.2.3 零部件包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装卸、运输及贮存。
9.2.4 每批产品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及装箱单,并装入防水袋中。
9.3 运输
    装运时严禁用叉车直接接触产品各部位。搬运时应均匀受力,轻拿轻放。需长途运输时,产品宜装在箱内并用牢固的木条将四周固定,不得冲撞、雨淋、受潮和加压,确保产品完好无损。
9.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的库房内,场地应平整,堆放高度不超过1m;产品严禁与腐蚀性介质接触;露天存放时,应加苫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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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窗 JG/T3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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