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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冰砌体结构设计
4.4.1 冰砌体结构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满足正常使用状态的要求。
4.4.2 冰砌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按下列公式中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
γL——可变荷载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仅限于楼面、屋面活荷载,取0.9;
SGk——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Q1k——在基本组合中起控制作用的第一个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Qik——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Rd——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
ψci——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0.7。
4.4.3 冰砌体结构构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冰砌体结构构件承载力应按温度分级取—5℃冰砌体强度设计值计算;
2 冰砌体自重应取9.20kN/m3;
3 非冰结构构件自重及作用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取值。
4.4.4 冰雪景观建筑设计受力方式应以受压为主,减少受拉、受剪等受力方式。
4.4.5 冰景观建筑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大于10m,落地短边长度大于6m的冰建筑应进行基础设计,地基承载力应按非冻土强度计算,且应考虑冰建筑周边土的冻胀因素,采取相应的防冻胀措施;
2 地基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以提高地基承载力,同时采取提高冰砌体整体刚度的措施;
3 水浇冻土地基应对下卧层进行验算及基础冻胀稳定性验算。
4.4.6 建筑高度小于10m的冰景观建筑可采用自然地面用水浇透冻实的冻土地基;冻土厚度大于400mm时,厚度应按400mm取值,小于400mm时按实际冻土厚度取值;冻土地基承载力应通过原位测试确定,并进行冻土地基下卧层的验算及稳定性计算。
4.4.7 冰砌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确定静力计算方案,进行静力计算,也可按刚性方案设计。
4.4.8 当冰砌体结构作为一个刚体验算整体稳定(抗倾覆、抗滑移等)时,应按下列公式中最不利组合进行验算:
式中:SG1k——起有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SG2k——起不利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4.4.9 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N——轴心压力设计值;
φ——高厚比β和轴向力的偏心距e对受压构件承载力的影响系数,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采用,其中β的取值应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1款、第2款计算;e按内力设计值计算时,不应超过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距离的60%;
f——冰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按本标准表3.1.3的规定取值;
A——截面面积,冰砌体应按净截面计算;带壁柱墙、带冰构造柱的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应分别按本标准第4.4.14条第2款第1项、第2项采用,壁柱间墙、冰构造柱间墙取截面净长度。
4.4.10 局部受压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N1——局部受压面积上的轴向力设计值;
f——冰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按本标准表3.1.3的规定取值;
A1——局部受压面积。
4.4.11 轴心受拉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Nt——轴心拉力设计值;
ft——冰砌体的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标准表3.1.3的规定取值;
A——截面面积,冰砌体应按净截面计算。
4.4.12 受剪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V——截面剪力设计值;
fv——冰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按本标准表3.1.3的规定取值;
A——截面面积,冰砌体应按净截面计算。
4.4.13 受弯构件的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M——截面弯矩设计值;
ftm——冰砌体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可取抗剪强度设计值,按本标准表3.1.3的规定取值;
W——冰砌体截面抵抗矩。
4.4.14 墙、柱高厚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冰墙、柱的高厚比验算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H0——墙、柱的计算高度,应按表4.4.14-1采用;
h——墙厚或矩形柱的短边边长;
[β]——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4.4.14-2采用。
表4.4.14-1 墙、柱的计算高度H0
注:1 构件在底层时,构件高度H取楼板顶面或上水平支承点到构件下端支承距离;构件在其他层时,构件高度H,取楼板或其他水平支点间的距离;
2 构件上端为自由端时,构件高度H,取构件长度;
3 无壁柱的山墙,构件高度H可取层高加山墙尖高度的1/2;带壁柱的山墙、带冰构造柱的山墙,构件高度H可取壁柱、冰构造柱处的山墙高度;
4 无盖的三边支承墙,构件高度H取上端自由边到墙下端支承点的距离,且在无盖的三边支承墙中,宜设置冰圈梁和壁柱或冰构造柱。
表4.4.14-2 墙、柱的允许高厚比[β]
2 带壁柱墙和带冰构造柱墙的高厚比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式中:H0——带壁柱墙、带冰构造柱墙或壁柱间墙、冰构造柱间墙的计算高度,应分别按表4.4.14-1或第4.4.14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采用;
h′——带壁柱墙和带冰构造柱墙的截面折算厚度分别按第4.4.14条第2款第1项、第2项采用,壁柱间墙、冰构造柱间墙的厚度,取用墙本身厚度;
[β]——墙、柱的允许高厚比,应按表4.4.14-2采用。
1)带壁柱墙的折算厚度,应取3.5倍截面回转半径,其中:带壁柱墙为条形基础时,带壁柱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可取相邻壁柱间的距离;单层冰景观建筑,带壁柱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可取壁柱宽加墙高的2/3,但不应大于窗间墙宽度和相邻壁柱间的距离;多层冰景观建筑,当有窗间洞口时,带壁柱墙截面的翼缘宽度可取冰实墙宽度;无门窗洞口时,每侧翼墙宽度可取壁柱高度的1/3,且不应大于相邻壁柱间距离。
2)带冰构造柱墙的翼缘宽度取相邻冰构造柱间的距离,其折算厚度取1.05倍墙厚。
3)验算壁柱间墙或冰构造柱间墙的高厚比时,横墙间距S应取壁柱间或构造柱间的距离;设有冰圈梁的带壁柱墙或冰构造柱墙的计算高度H0按表4.4.14-1采用,但构件高度H按下列规定确定:当冰圈梁宽度b不小于相邻壁柱间或冰构造柱间的距离S0的1/30时,冰圈梁可视为带壁柱间墙或带冰构造柱间墙的不动铰支点,构件高度H应取相邻不动铰之间的距离;不允许增加冰圈梁宽度时,可按墙体平面外等刚度原则增加冰圈梁高度。
4.4.15 冰砌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肢空心冰墙的总高度超过允许高厚比时,冰砌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冰墙单肢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双肢冰墙间的连接应采用冰块拉结和两皮冰块间配置3mm厚水平钢板网的冰块拉结,且拉结冰块的厚度均不得少于两皮冰,每皮冰厚度不应小于200mm;上述两种拉结冰块沿双肢空心冰墙高度相间设置,其间距内的单肢墙高厚比不应超过允许高厚比的50%。
2 承重的独立空心冰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600mm×600mm,且壁厚不小于200mm,实心冰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0mm×400mm。
3 独立冰柱高度大于15m时,冰柱内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钢筋配筋率不得小于0.2%,且配筋不得少于816,并应采用带肋钢筋;
2)竖向钢筋连结可采用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采用搭接时,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60d(d为搭接钢筋直径的较大值),且不应小于1200mm;锚固长度不应小于80d,且不应小于1500mm;
3)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2,间距不应大于三皮冰,且不应大于600mm。
4 冰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应小于120mm。
5 冰砌墙体伸缩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30m;
2)伸缩缝宽度不小于20mm,并沿缝贯通填充耐寒防潮的弹性材料,缝内不得有杂物。
6 冰砌体圆拱形洞口有人流、车流通过且宽度大于3m时,应在洞口顶部设置钢板网、透明隔板等防护措施。
7 内部采用碎冰填充的大体量冰建筑或冰景,当外侧冰墙高度大于或等于6m时,冰墙组砌厚度不应小于900mm,当外侧冰墙高度小于6m时,冰墙组砌厚度不应小于600mm,且应满足冰墙高厚比的要求。
4.4.16 抗震设防地区,高度大于12m或层数大于4层的冰景观建筑,应根据地震造成灾害的可能性,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4.4.17 过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冰砌平拱洞口宽度不得大于3m,并应按表4.4.17-1选用型钢过梁。
表4.4.17-1 槽钢、角钢过梁选用表
注:1 型钢过梁上部冰砌体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错缝长度为冰块长度的1/2,当过梁上部冰砌体有外加荷载时,型钢规格应根据计算确定;
2 型钢过梁支承长度不宜小于300mm。
2 采用圆拱形冰砌冰碹过梁时,冰碹尺寸和矢高应按表4.4.17-2选用。
表4.4.17-2 冰碹尺寸、矢高
注:1 表中楔形冰碹为圆弧形拱洞口,当冰碹高度大于550mm时,分两层砌筑,其高度为两层楔形碹块的高度之和;
2 冰碹过梁上部洞宽范围的冰砌体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为冰块长度的1/2;
3 冰碹高度不应小于洞口宽度的1/10,冰碹矢高不应小于洞口宽度的1/2。
3 冰砌体的拱脚支座水平截面承载力,应根据拱脚推力作抗剪和抗滑移计算,并应考虑冰体融化承载力降低情况,采取相应构造措施。
4.4.18 当冰砌构件的悬挑长度大于0.6m时,应按悬挑结构采用型钢挑梁做构造处理。
4.4.19 冰砌体墙中型钢挑梁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规定进行抗倾覆验算。
4.4.20 当冰景观建筑高度大于12m或层数大于4层时,圈梁标高处应设置刚性拉结或楼盖;楼盖、屋盖的主要承重结构宜采用装配式有檩体系钢结构,承重梁可选用型钢。
4.4.1、4.4.2、4.4.6~4.4.8 冰砌体结构构件的计算以承载力计算为主,荷载效应取基本组合,并以相应的构造措施为保证。
关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问题,因此种材料结构,尚无变形、裂缝等的控制指标限值,按极限状态验算根据不足,只能直观判断,所以暂按计算和结构构造措施使结构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对本标准公式(4.4.2-1)、公式(4.4.2-2)相关系数取值如下: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虽然冰雪景观建筑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但因人流密集,项目稳定性差,所以取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
γL因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中新增加了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50年、100年时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可变荷载调整系数)γL,本次修订将冰砌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的公式列入正文,以便更直观地体现这一变化,同时,考虑到冰雪建筑寒冷地区自然环境下使用时间较为短暂,γL统一取0.9。
1.35SGK考虑到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最不利组合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35。
1.2SGK考虑到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最不利组合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1.2。
γQi根据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附录A的规定,当作用效应对承载力不利时,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取1.4。
ψci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条文说明中的解释,基本组合中所有可变荷载在作为伴随荷载时,都必须以其组合值为代表值,对组合值系数,除风荷载取0.6外,其他可变荷载一律取0.7。因此,此处组合值系数统一取0.7以保证安全。
一般景观区面积大时,应查明地层构造,岩土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冻深,达到初勘深度。对于不均匀沉降较敏感的冰雪景观建筑下,设控制性勘探孔。
高度小于10m的冰景观建筑,为保证基础的稳定,也应进行冻土地基下卧层的验算及基础冻胀稳定性验算。当冰景观建筑为大面积实体落地建筑时,入冬初期施工现场已有冰雪覆盖层,导致地基土冻得不厚。为确保安全,冰雪景观建筑在大面积施工前,当冻土厚度超过400mm时,只计400mm厚作为冻土持力层,而厚度小于400mm的按实际厚度取用。冻土地基承载力由现场测试确定。
空旷的冰砌体建筑的静力计算方案,当横墙间距s≥20m超出刚性方案(因为临时性建筑不会是重型刚性楼盖、屋盖,所以按有檩轻型楼、屋盖考虑的s)即非刚性方案时,宜采取有效构造措施,使得体系成为刚性,可设置必要的冰砌横墙拉结或设临时性的壁式框架充当冰砌横墙的拉结作用。
4.4.3 冰砌块砌筑时,出现环境温度偏高情况,将影响工期和施工质量。环境温度上升至—5℃~0℃,即达到停止使用或拆除条件,为保证冰景观建筑使用过程的安全,以—5℃作为设计温度。
4.4.5 本条规定了高度大于10m,落地短边长度大于6m的冰建筑应进行基础设计的基本原则;同时规定地基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对于高度超过10m的冰建筑,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的相应措施;对水浇冻土地基补充了下卧层验算、基础冻胀稳定性验算的要求,以保证地基安全度和景观建筑安全。
4.4.10 本条中局部受压强度提高系数采用比较保守数值。在实际施工作业中,因冬期施工条件的制约,影响施工质量因素较大,不易做到均匀受压状况,故参照砌体规范端部受压的情况简化后取整为1.20。
4.4.11 轴心受拉构件承载力计算不包括轴向力垂直于冰块间的粘结平面(冰缝)的情况,如现场浇水结冰作为冰块间的粘结层时,设计中避免这种受力形式。
关于本标准第4.4.9条、第4.4.11条和第4.4.12条截面面积计算,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的相关要求,又考虑到冰材料的脆性特征,为确保安全,对受压、轴心受拉和受剪构件的按“净”截面计算。在本标准第4.5.7条、第4.5.9条、第4.5.10条作了同样规定。
4.4.13 通过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由于施工环境条件差,工期紧张,施工队伍专业熟练程度无法保证,冰缝结合面注水饱满度不足80%的情况时有发生。砌体存在通缝、齿缝或沿冰块竖缝等几种破坏的可能,而每种情况承载力不尽相同,其中任何一种弯曲抗拉强度值都略高于抗剪强度值。因目前尚无法进行弯曲抗拉模式试验,考虑到安全需要,以抗剪强度代用。
在实际施工中,两侧采取外冰墙形式,中间用碎冰浇水结冰填充的冰砌体,外冰墙的受力接近受弯构件。
4.4.14 冰景观建筑多为短期观展性项目,出现重型楼、屋盖的情况较少,所以只考虑了轻型有檩体系楼、屋盖作为静力计算的结构水平支承体系,以此划分成刚性、非刚性方案(包括弹性、刚弹性);当出现重型楼、屋盖的状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当无盖有四面墙的情况时,若边比接近或大于2,按悬臂构件考虑;若边比小于2时,横墙间的三边支承墙板,冰景观建筑较高时应设计成有圈梁的带壁柱墙或冰构造柱墙,从而使大面积墙划分成小区格的墙板。
当满足b/S0≥30时,墙体的构件高度H,取为相邻圈梁间的距离。继而按本标准表4.4.14-1确定H0,当然横墙刚度要达到其最大水平位移值umax≤H/500,应比砌体放宽,因为材料有较大的塑性,式中H为横墙的总高度。如单层时横墙长度L≥H,多层时L≥H/2。
表4.4.14-1的非刚性方案指刚弹性方案和弹性方案,因为在实际施工中尚没有出现过,所以在本标准中未详细列出。关于冰圈梁、冰构造柱的结构,可参照本标准第4.4.16条文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4.4.15 双肢空心冰墙,由于在冰墙中安设灯具时会形成单肢墙,这种墙的厚度一般为250mm,较薄。为了增强结构在施工初期至使用后期的整个过程中的刚度和稳定性,原则上沿双肢空心冰墙每隔不大于单肢冰墙允许高厚比的50%高度处,间隔设置两皮冰块、在两皮冰块间设钢板网进行拉结。
高厚比指以单肢厚度计算,拉结冰块作为节点的节点间距与墙厚度之比。
冰柱内竖向钢筋插入在钻孔中,且冰沫(碎屑)注0℃水冻实。水平箍筋放置在水平沟槽内,冰沫注0℃水冻实。箍筋设置间距改为不应大于“600mm”,目的在于加强构造柱的约束力。
关于冰砌体伸缩缝的设置,综合考虑到结构安全、观赏效果以及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每30m设一道不小于20mm伸缩缝为宜。冰线膨胀系数α值的确定,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按52.7×10-6/K取值。
对本条原规程中第4.4.1条第6款、第7款作了较大修改。原因是:
1 第6款原规程中表述:冰砌体的悬挑高度大于0.6m应设防护骨架,本标准第4.4.18条对其构造安全已有出具体规定;
2 第6款原规程中对大于3m的圆拱形洞口或其上部有外加荷载时,要求设防护骨架,本标准表4.4.17-2及表注中对其构造安全已作了明确要求;
3 实践证明只要大于0.6m的悬挑结构、大于3m的圆拱形洞口,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置防护骨架的必要性不大;
4 在工程施工实践中如果按原规程对大于3m的圆拱形洞口,在其外部设置型钢防护骨架及钢板网,对于圆拱形洞口的观赏效果形成严重的制约,无法实现透明、透光的功能。
为此,修改中对大于3m圆拱形洞口防护提出在洞口顶部设置钢板网、透明隔板等防护措施,以防止碎冰掉落。
第7款冰砌体墙是冰建筑结构稳定、景观效果、内置灯具等镶嵌的主体。本款对冰墙砌筑作了规定,内部填充碎冰的大体量冰建筑和冰景,外侧冰墙冰砌块组砌厚度不应小于900mm或600mm,且应满足该冰墙高厚比的要求,保证冰建筑和冰景整体刚度、强度和使用期限。外侧冰墙厚度限值900mm或600mm是考虑了冰墙组砌采用常规600mm×300mm的冰块,按每层一顺一丁、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的方法施工。
4.4.16 冰雪景观建筑可参照临时性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处置。本条文从抗震概念出发,给出了抗震设防原则。较高的冰景观建筑,虽然每年使用期限不长,年复一年,周期性地重复出现,又因人流密集,地震发生的随机性和材料自身的脆性特点造成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存在,所以应考虑抗震构造设防,以提高冰结构的刚度及延性,若遭遇地震,冰块不至于瞬时坠落,造成游人伤亡事故发生。
关于抗震构造措施,可考虑设置配筋冰构造柱及配筋冰圈梁和适当设置横墙等设防措施,来提高结构的刚度及延性。增加冗余度以防连锁性破坏。
冰圈梁、冰构造柱是在一面外露(三面冰砌体围合)的水平或竖向冰槽中放置钢筋骨架,并用冰沫碎屑与0℃水拌制的半液体流动状态拌合物来灌实冻结成冰圈梁或冰构造柱。也可用其他方式如钢骨架或钢板网圈梁等抗震构造措施。
4.4.17 梁板外荷载:当梁板下的冰墙高度(hw)小于过梁的净跨(Ln)时,应计入梁板传来的荷载;当梁板下的墙体高度(hw)不小于过梁净跨(Ln)时,可不考虑梁板荷载。
冰墙体自重:当过梁上的冰墙体高度(hw)小于过梁净跨Ln/2时,应按冰砌体的均布自重采用;当冰砌体高度(hw)不小于过梁净跨Ln/2时,应按高度为1/2墙体的均布自重采用。
在本标准表4.4.17-2注释中增加了注3的内容,对冰碹高度和冰碹矢高提出了具体规定,是冰碹整体稳定性的重要措施。对表中矢高f0由1400mm改为1500mm更为安全。
4.4.18 挑梁悬挑长度即使小于0.6m,也应在最上第二层往下每隔1皮~2皮设置筋率不少于0.2%的钢板网或钢筋,并锚固于主体结构,深入长度不小于30d。
悬挑型钢梁可选用槽钢、角钢、工字钢等。
4.4.20 当冰景观建筑物高度大于12m(4层)时,每隔一定高度(圈梁标高)处,应设置冰楼面刚性楼盖作为冰景观建筑的刚性横隔,使冰景观建筑物增加空间刚度及整体稳定性和协同工作,意在每片墙竖向提供水平支承点,能使墙片处于周边拉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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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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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雪体工程主控项目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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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配电照明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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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监测
- 8.2 维护
- 8.3 拆除
- 附录A 冰砌体承载力影响系数
- 附录B 雪体承载力影响系数
- 附录C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D 冰雪景观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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