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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电暖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出厂检验
8.2.1 电暖器出厂前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8.2.2 出厂检验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逐台进行检验。
8.3 型式检验
8.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的新产品定型时;
b)产品定型鉴定或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
c)当设计、工艺、原料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停产1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正常生产时,每2年至少进行1次。
8.3.2 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
8.4 抽样方法
型式检验应按照GB/T2828.1规定的一般检验水平I,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项目、接收质量限应符合表5的规定。批量范围不在表5规定范围时,抽样检验应按照GB/T 2828.1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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