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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施工过程中应对每道工序制订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
9.1.2 各道工序均应进行记录、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1.3 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和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做好调试记录,并应编写调试报告。
条文说明
9.1.1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9.1.2、9.1.3 实验动物设施的工程施工涉及到建筑施工的各个专业,因此对施工的每道工序都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和相应施工工艺,这是保证工期、质量的必要条件,并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编写必要的施工、检验、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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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分类和技术指标
- 3.1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
- 3.2 实验动物设施的环境指标
- 4 建筑和结构
- 4.1 选址和总平面
- 4.2 建筑布局
- 4.3 建筑构造
- 4.4 结构要求
- 5 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
- 5.1 一般规定
- 5.2 送风系统
- 5.3 排风系统
- 5.4 气流组织
- 5.5 部件与材料
- 6 给水排水
- 6.1 给水
- 6.2 排水
- 7 电气和自控
- 7.1 配电
- 7.2 照明
- 7.3 自控
- 8 消防
- 9 施工要求
- 9.1 一般规定
- 9.2 建筑装饰
- 9.3 空调净化
- 10 检测和验收
- 10.1 工程检测
- 10.2 工程验收
- 附录A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用表
- 附录B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验收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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