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5 排水工程
11.5.1 排水制度应采用分流制。按排放水的性质应分为生产污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
11.5.2 厂区排水管(渠)网应按生产污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分别设置。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应排入末端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可排入受纳水体;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排入城镇或工业园污水管网;雨水排水系统应排入受纳水体、城镇或工业园雨水管网。
11.5.3 生产污水排水系统应根据生产污水的温度、腐蚀等特性选择管(渠)材及排水设施。含有大量沉积物的污水应在车间内进行预处理后排入排水系统。
11.5.4 雨水排水系统的雨水量计算可采用所在城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确定或由气象部门提供。雨水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P值应采用1年;处于低洼地区的企业根据危害程度,重现期宜提高至2年~5年。
11.5.5 所有排水系统设计参数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有关规定。
11.5.1 制浆造纸厂排水按照排水性质分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在组织生产车间排水系统时应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包括屋面雨水及场地雨水的收集及排放,雨水排放系统应独立。
11.5.3 不同的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水也不同,排水系统管(渠)材及排水设施的选择也不同,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确定。当生产污水含有大量沉积物时,为保证排水系统畅通,不应直接排入排水系统,应在车间进行局部处理,减少沉积物后才能排入排水系统。
11.5.4 此条对雨水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做具体的确定。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技术及设备选择
- 3.3 工艺设备布置
- 3.4 工艺管道
- 3.5 中心检验分析室
- 3.6 机修车间
- 3.7 仓库
- 4 厂址与总体规划
- 4.1 厂址
- 4.2 总体规划
- 5 热能动力
- 5.1 一般规定
- 5.2 热负荷
- 5.3 燃料供应
- 5.4 主要设备选择
- 5.5 化学水处理
- 5.6 烟气净化处理
- 5.7 其他配套设施
- 5.8 供热系统
- 5.9 压缩空气站
- 6 总平面与运输
- 6.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6.2 总平面布置
- 6.3 物流运输
- 6.4 竖向设计
- 6.5 管线综合布置
- 6.6 绿化
- 7 电气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供电
- 7.3 车间配电
- 7.4 电气照明
- 7.5 防雷及接地
- 7.6 电修
- 8 自控仪表
- 8.1 一般规定
- 8.2 监控系统
- 8.3 仪表
- 8.4 信号报警及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 8.5 控制水平
- 8.6 控制室与机柜室
- 8.7 供电及供气
- 8.8 接地
- 8.9 安装及材料
- 8.10 仪修
- 9 建筑
- 9.1 一般规定
- 9.2 主要车间建筑设计
- 9.3 防火
- 9.4 建筑安全
- 9.5 生产辅助用室
- 10 结构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设计荷载
- 10.3 构筑物及设备基础
- 10.4 结构防腐蚀
- 11 给水排水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取水
- 11.3 给水处理
- 11.4 消防给水
- 11.5 排水工程
- 11.6 废水处理
- 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室内外计算参数
- 12.3 生产车间采暖通风
- 12.4 空气调节
- 12.5 制冷站
- 12.6 防 排 烟
- 13 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 13.1 一般规定
- 13.2 选址与总图布置的环境保护要求
- 13.3 备料
- 13.4 化学制浆
- 13.5 机械制浆
- 13.6 废纸浆
- 13.7 造纸
- 13.8 碱回收
- 13.9 其他
- 14 职业安全卫生
- 14.1 一般规定
- 14.2 防火防爆
- 14.3 防雷、电气安全
- 14.4 防烫
- 14.5 安全色、安全标志
- 14.6 噪声防护、防振动
- 14.7 防尘
- 14.8 防毒、防腐、防辐射
- 14.9 防暑、防寒、防湿
- 附录A 制浆造纸厂所用的水、电、蒸汽和压缩空气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要求
- 附录B 工艺管道不同介质的流速表
- 附录C 制浆造纸厂主要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表
- 附录D 主要车间楼板安装检修等效荷载
- 附录E 制浆造纸厂各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设计照明系统的照度标准值
- 附录F 制浆造纸厂用电设备需要系数(Kx)及功率因数(cos)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