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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筑布局
4.2.1 实验动物生产设施按功能可分为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辅助区。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合称为生产区。
4.2.2 实验动物实验设施按功能可分为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和辅助区。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合称为实验区。
4.2.3 实验动物设施生产区(实验区)与辅助区宜有明确分区。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区内不应设置卫生间;不宜设置楼梯、电梯。
4.2.4 不同级别的实验动物应分开饲养;不同种类的实验动物宜分开饲养。
4.2.5 发出较大噪声的动物和对噪声敏感的动物宜设置在不同的生产区(实验区)内。
4.2.6 实验动物设施生产区(实验区)的平面布局可根据需要采用单走廊、双走廊或多走廊等方式。
4.2.7 实验动物设施主体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人员出入口、洁物入口、污物出口宜分设。
4.2.8 实验动物设施的人员流线之间、物品流线之间和动物流线之间应避免交叉污染。
4.2.9 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的人员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二更可兼做缓冲间。
4.2.10 动物进入生产区(实验区)宜设置单独的通道,犬、猴、猪等实验动物入口宜设置洗浴间。
4.2.11 负压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置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设备。废弃物品、笼具、动物尸体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运出实验区。
4.2.12 实验动物设施宜设置检疫室或隔离观察室,或两者均设置。
4.2.13 辅助区应设置用于储藏动物饲料、动物垫料等物品的用房。
4.2.1 动物生产区包括育种室、扩大群饲育室、生产群饲育室等;辅助生产区包括隔离观察室、检疫室、更衣室、缓冲间、清洗消毒室、洁物储存室、待发室、洁净走廊、污物走廊等;辅助区包括门厅、办公室、库房、机房、一般走廊、卫生间、楼梯等。
4.2.2 动物实验区包括饲育室和实验操作室、饲育室和实验操作室的前室或者后室、准备室(样品配制室)、手术室、解剖室(取材室);辅助实验区包括更衣室、缓冲室、淋浴室、清洗消毒室、洁物储存室、检疫观察室、无害化消毒室、洁净走廊、污物走廊等;辅助区包括门厅、办公、库房、机房、一般走廊、厕所、楼梯等。
4.2.3 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设置卫生间容易造成污染,所以不应设置卫生间(采用特殊的卫生洁具,不造成污染的除外)。电梯的运行会产生噪声,同时造成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压力梯度的波动;如将电梯置于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小噪声干扰和压力梯度的波动。楼梯置于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不利于清洁和洁净度要求,如将楼梯置于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应满足空气净化的要求。
4.2.4 清洁级动物、SPF级动物和无菌级动物因其对环境要求各不相同,应分别饲养在不同的房间或不同区域里,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同一个房间内使用满足要求的不同的笼具进行饲养;不同种类动物的温度、湿度、照度等生存条件不同,因此宜分别饲养在不同房间或不同区域里。
4.2.5 本条是为了避免鸡、犬等产生较大噪声的动物对其他动物的影响,尤其是避免对胆小的鼠、兔等动物心理和生理的影响。
4.2.6 单走廊布局方式一般是指动物饲育室或实验室排列在走廊两侧,通过这一个走廊运入和运出物品;双走廊布局方式一般是指动物饲育室或实验室两侧分别设有洁净走廊和污物走廊,洁物通过洁净走廊运入,污物通过污物走廊运出;多走廊布局方式实际是多个双走廊方式的组合,例如将洁净走廊设于两排动物室的中间,外围两侧是污物走廊的三走廊方式。
双走廊或多走廊布局时,实验动物设施的实验准备室应与洁净走廊相通,并能方便地通向动物实验室;实验动物设施的手术室应与动物实验室相邻,或有便捷的路线相通;解剖、取样的负压屏障环境设施的解剖室应放在实验区内,并应与污物走廊相连或与无害化消毒室相邻。
4.2.8 本条中的避免交叉污染,包含了几个方面的意思:进入人流与出去人流尽量不交叉,以免出去人流污染进入人流;洁物进入与污物运出流线尽量不交叉,以免污物对洁物造成污染;动物进入与动物实验后运出的流线尽量不交叉,以免实验后的动物污染新进入的动物;不同人员之间、不同动物之间也应避免互相交叉污染。
单走廊的布局,流线上不可避免有交叉时,应通过管理尽量避免相互污染,如采取严格包装、分时控制、前室再次更衣等措施。
以双走廊布局的屏障环境实验动物设施为例,人员、动物、物品的工艺流线示意如下:
人员流线:一更→二更→洁净走廊→动物实验室→污物走廊→二更→淋浴(必要时)→一更
动物流线:动物接收→传递窗(消毒通道、动物洗浴)→洁净走廊→动物实验室→污物走廊→解剖室→(无害化消毒→)尸体暂存
物品流线:清洗消毒→高压灭菌器(传递窗、渡槽)→洁物储存间→洁净走廊→动物实验室→污物走廊→(解剖室→)(无害化消毒→)污物暂存
4.2.9 二次更衣室一般用于穿戴洁净衣物,同时可兼做缓冲间阻隔室外空气进入屏障环境设施。
4.2.10 动物进入宜与人员和物品进入通道分开,小型动物也可以和物品一样通过传递窗进入。动物洗浴间内应配备所需的设备,如热水器、电吹风等。
4.2.11 负压屏障环境设施内的动物实验一般在不同程度上对人员和环境有危害性,因此其所有物品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才能运出,无害化处理一般采用双扉高压灭菌器等设施。涉及放射性物质的负压屏障环境设施还要遵守放射性物质的相关规定处理后才能运出。
4.2.12 设置检疫室或隔离观察室是为了防止外来实验动物感染实验动物设施内已有的实验动物。
4.2.13 实验动物设施对各种库房的面积要求较大,设计时应加以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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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分类和技术指标
- 3.1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
- 3.2 实验动物设施的环境指标
- 4 建筑和结构
- 4.1 选址和总平面
- 4.2 建筑布局
- 4.3 建筑构造
- 4.4 结构要求
- 5 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
- 5.1 一般规定
- 5.2 送风系统
- 5.3 排风系统
- 5.4 气流组织
- 5.5 部件与材料
- 6 给水排水
- 6.1 给水
- 6.2 排水
- 7 电气和自控
- 7.1 配电
- 7.2 照明
- 7.3 自控
- 8 消防
- 9 施工要求
- 9.1 一般规定
- 9.2 建筑装饰
- 9.3 空调净化
- 10 检测和验收
- 10.1 工程检测
- 10.2 工程验收
- 附录A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用表
- 附录B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验收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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