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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选址和总平面
4.1.1 实验动物设施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避开污染源。
2 宜选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
3 宜远离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工厂、贮仓、堆场等区域。若不能远离上述区域则应布置在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 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4.1.2 实验动物设施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两处,人员出入口不宜兼做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2 废弃物暂存处宜设置于隐蔽处。
3 周围不应种植影响实验动物生活环境的植物。
4.1.1 实验动物设施需要相对安静、无污染的环境,选址要尽量减小环境中的粉尘、噪声、电磁等其他有害因素对设施的影响;同时,实验动物设施会产生一定的污水、污物和废气,因此在选址中还要考虑实验动物设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4.1.2 在实验动物设施基地的总平面设计时,要考虑三种流线的组织:人员流线、动物流线、洁物流线和污物流线。尽可能做到人员流线与货物流线分开组织,尤其是运送动物尸体和废弃物的路线与人员进出基地的路线分开,如果能将洁物运入路线和污物运出路线分开则更佳。
设施的外围宜种植枝叶茂盛的常绿树种,不宜选用产生花絮、绒毛、粉尘等对大气有不良影响的树种,尤其不应种植对人和动物有毒、有害的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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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分类和技术指标
- 3.1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
- 3.2 实验动物设施的环境指标
- 4 建筑和结构
- 4.1 选址和总平面
- 4.2 建筑布局
- 4.3 建筑构造
- 4.4 结构要求
- 5 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
- 5.1 一般规定
- 5.2 送风系统
- 5.3 排风系统
- 5.4 气流组织
- 5.5 部件与材料
- 6 给水排水
- 6.1 给水
- 6.2 排水
- 7 电气和自控
- 7.1 配电
- 7.2 照明
- 7.3 自控
- 8 消防
- 9 施工要求
- 9.1 一般规定
- 9.2 建筑装饰
- 9.3 空调净化
- 10 检测和验收
- 10.1 工程检测
- 10.2 工程验收
- 附录A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用表
- 附录B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验收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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