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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
5.5.1 具有较高安静要求,同时具有防静电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其面层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地毯静电性能评定模拟人体步行试验方法》GB/T 18044规定的防静电地毯类柔性材料面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较高安静要求,同时又有防静电要求的高档大、中、小型会议厅、会客厅、迎宾专用通道、高档办公用房、高档娱乐场所,重要的计算机中心、各类重要的通信、管制、信息、遥测、遥控、调度、指挥中心等,宜选用Ⅰ级防静电地毯;
2 宾馆、医院、一般会议厅、会客厅及娱乐场所等地面,宜选用Ⅲ级防静电地毯。
5.5.2 医疗部门的手术室、麻醉室等存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及使用助燃气体的吸氧室,应采用易清洗、不起尘、抗溶剂的防静电地面。心电图、脑电图等易受人体静电干扰而影响检查结果的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5.5.3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5.5.1 在气候比较干燥的北方,尤其是冬季采暖季节,室内外相对湿度较低,当穿上塑料底拖鞋,在瓷板、木板、复合地板、地毯上,甚至在水泥类地板上活动,都会产生并积累人体静电。在晚间脱衣时,可以看到密密麻麻、星星点点的电晕放电;当人脱下衣服往金属的衣架钩上挂衣时,人体就对金属的衣架或挂钩放电;当人快速地从沙发上起来,去拉门把手、拧水龙头或者去接触其他金属制品时,都感到麻电或听到静电放电的啪啪声。人体静电可为数千伏乃至上万伏,最高可达60kV,世界各国都有记载和报道。人体静电放电可以给工作、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和各种不同的生理反应。
对于高档会议厅、会客厅、迎宾专用通道、高档办公用房等活动和办公场所,不仅需要安静,而且不能因为这些场所公务活动产生的人身静电使计算机系统控制失灵;不能因迎宾行走、起坐、互敬礼节握手时产生电击等。因此,本条分两种类型场所,推荐采用两种不同级别的防静电地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毯静电性能评定模拟人体步行试验方法》GB/T 18044规定,Ⅰ级防静电地毯,人体在恒温恒湿环境下行走,30s时间最大静电起电电压小于或等于0.5kV,Ⅲ级防静电地毯小于或等于3.0kV。Ⅰ级防静电地毯不仅在高档的工作和生活场所适用,而且在计算机房及测控、指挥、管理中心都可适用;Ⅲ级防静电地毯适用于普通有防静电要求的场所。防静电地毯在使用时应可靠接地。
5.5.2 手术室、麻醉室因为手术前的消毒、麻醉药物的溶剂如乙醚等属闪点小于28℃、点火能量极低的液体,并易挥发为易燃气体,在局部可能会达到爆炸极限。曾有医院手术室发生燃爆火灾的事故案例,究其原因就是由静电引起的。因此,这些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吸氧室的氧气是助燃剂,一旦有静电火花点燃可燃物,很快形成大火场,因此,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心电、脑电检查是将微弱的生理、病理活动能量转化为电信号记录下来,以此来诊断人体心脏、大脑工作情况,其检查结果稍有影响和失误,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些场所一定要防止人身静电对其检测结果的影响。因此,心电、脑电等功能检查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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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的静电能量分级与地面电阻值的确定
- 3.1 选择导(防)静电地面的一般规定
- 3.2 易燃易爆物质的最小点火能分级和计算能量分级
- 3.3 地面上限电阻值的确定
- 4 导(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与构造要求
- 4.1 面层选择
- 4.2 地面构造要求
- 4.3 材料要求
- 4.4 静电接地网设计
- 5 不同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 5.1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
- 5.2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体(固体)及其化工产品
- 5.3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
- 5.4 特殊要求的生产场所
- 5.5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
- 6 接地
- 6.1 一般规定
- 6.2 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的连接
- 附录A 导(防)静电地面的使用和维护要求
- 附录B 易燃易爆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
- 附录D 人体对地绝缘时典型起电电压峰值和导(防)静电地面所限制的电压峰值
- 附录E 导(防)静电地面上限电阻值所限制的电压峰值计算
- 附录F 导(防)静电地面上限电阻值验算程序
- 附录G 导(防)静电地面电阻值测量方法
- 附录H 导(防)静电地面面层材料技术要求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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