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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3.1.1  生产线采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设备的能效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中小型异步三相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和《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的规定。

3.1.2  生产线应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节能设备。原料粉磨循环风机、窑尾高温风机、窑尾废气处理风机、窑头排风机、煤磨排风机、水泥粉磨辊压机系统循环风机和水泥粉磨系统风机等应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3.1.3  主要生产车间内应按输送物料距离与管道长度较短以及系统阻力低的原则布置,并宜使物料从高到低输送。

条文说明

3.1.1  原煤和电力是水泥工业生产的主要能源,节电是水泥工厂的主要节能途径之一,本条对水泥工厂电动机等设备的设计选型采用节能设备提出了要求。

3.1.2  为了降低生产线的电耗,生产线在设计时应从工艺和设备两方面着手。由于风机电耗占水泥综合电耗的50%以上,因此对生产线的主要风机应采用变频调速装置降低电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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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4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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