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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橡胶工厂中炼胶及主要生产车间宜集中布置或采用联合厂房的形式,炼胶车间应布置在厂区的下风向。动力站、空压站、制冷站、水泵站、锅炉房等公用工程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

3.0.2  变配电所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3.0.3  功率在500kW及以上电动机,宜使用高压电动机。

3.0.4  对机械负载经常变化的电气传动系统,应使用调速运行的方式加以调节。调速运行方式的选择,应符合系统特点和条件的要求,通过安全、技术、经济、运行维护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

3.0.5  水泵选型与水泵台数的确定,应与用水量变化和建设进度相适应。多台水泵并联工作时,应对水泵及管道的并联工况进行计算与分析,确定最佳工作点。对于用水量经常发生变化的给水系统,应采用变频调速泵组或其他调速方式的水泵供水。

3.0.6  卫生器具和设备应选用国家推广应用的节能产品,管道材料应选用国家推广应用的新型材料。

3.0.7  橡胶工厂应充分利用蒸汽凝结水的余热,并宜按下列原则设计:

    1  利用余热采暖的热媒参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当有余热可供利用时,宜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作为厂区供冷系统的辅助冷源。

3.0.8  绝热材料应本着就地取材、施工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热材料在介质平均温度(27~350)℃时,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120W/(m·K);保冷材料在平均温度低于27℃时,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64W/(m·K);

    2  密度不应大于300kg/m³;

    3  耐热温度不应低于管道内介质的最高温度;

    4  应吸水性低,对金属腐蚀性小。

条文说明

3.0.1  橡胶工厂建筑群总图布置方式合理,线路布置顺畅,内外适应,尽量避免人货交叉,管线布置要短捷。

3.0.2  根据橡胶企业的用电特点,负荷主要集中在炼胶和压延压出工段。总变电所的位置应靠近炼胶和压延、压出工段。

3.0.3  目前国内橡胶厂的电机功率在500kW以上的主要有开炼机、空压机、密炼机、压延机、挤出机等。密炼机采用高压电机或直流电机,压延机、挤出机多采用直流电机,开炼机、空压机采用低压电机较多。按国家标准《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 3485的要求,200kW及以上交流电动机宜采用高压电机,根据橡胶设备实际情况确定为500kW及以上交流电动机宜采用高压电机,设计时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0.4  目前橡胶厂机械负载经常变化的设备主要有密炼机、泵类、风机类和空压机类。密炼机还有调速的要求,有调速要求的密炼机多数使用直流电机,目前已有厂家使用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泵类、风机、空压机应根据不同使用类型,分组设置变频调速。

3.0.5  单台水泵或多台水泵并联运行,其水泵应处于高效段上运行,当用水量经常发生变化,或选择水泵不能在高效段上运行时,应采用调速技术,使水泵能在高效段上运行。

3.0.6  国家推广应用的新型管道材料符合卫生要求,阻力小、耐腐蚀、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3.0.7  凝结水的余热应充分利用,当利用余热采暖时,若用汽的分散、用量较小,可通过经济比较决定是否利用。

3.0.8  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 4272,对保温材料性能的要求,密度不大于300kg/,随着保温材料的更新换代,常用保温材料密度一般在100kg/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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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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