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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熔化系统
7.2.1 供料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窑头料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储存3h~4h的熔窑用料量;
2)应设置料位检测及报警装置;
3)应有除尘设施。
2 投料机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投料能力应满足熔化量要求;
2)入窑配合料的落差应满足工艺要求;
3)应具备调整偏料和料层厚度的功能。
7.2.2 熔窑燃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火焰长度可调、燃烧效率高、低噪声、低氮氧化物(NOx)排放的燃油或燃气喷枪;
2 空气助燃熔窑每对小炉应设燃料流量计量调节装置,全氧助燃熔窑每支氧枪应设燃料流量计量调节装置;
3 燃料油宜采用蒸汽、电两级加热,温度应分别控制;
4 全氧助燃熔窑的氧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和《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的有关规定。
7.2.3 空气助燃熔窑的助燃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助燃风量、风压应满足熔窑在不同工况和熔窑后期增量的要求,并应有备用风机;
2 每个小炉助燃风量应与燃料量实行自动比例调节;
3 助燃风机应采用变频调节技术。
7.2.4 空气助燃熔窑燃烧换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换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自动、半自动和手动换向装置;
2)控制室应设换向程序显示屏。
2 换向方式应根据燃料种类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宜采用喷枪前支管换向;
2)燃油雾化介质宜采用总管或分区换向;
3)天然气、焦炉煤气宜采用小炉支管换向;
4)发生炉煤气应采用钟罩式煤气交换机换向。
3 助燃空气宜采用小炉支管换向。
4 烟气宜采用支烟道或分支烟道换向的烟气交换机,当采用分支烟道单独传动时,应采用同步控制。
7.2.5 熔窑冷却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熔窑吹冷却风的部位应根据熔窑结构确定。
2 冷却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熔窑自投产开始,冷却风不得中断;
2)车间内应设有备用风机;
3)应保证冷却风出口的风速和风量;
4)池壁冷却风机应采用变频调节技术。
7.2.6 熔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熔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满足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玻璃液质量的要求;
2)应适应燃料种类、燃料助燃方式及配合料性能要求;
3)应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4)宜采用新结构、新技术的窑型;
5)应根据窑龄、燃料种类,合理配套选用优质耐火材料。
2 熔窑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日熔化玻璃液可按500t/d、600t/d、700t/d、800t/d、900t/d、1000t/d、1100t/d、1200t/d等进行分级。
2)空气助燃熔窑熔化率宜按表7.2.6的规定确定。
表7.2.6 空气助燃熔窑熔化率
注:1 熔化面积的计算长度算至末对小炉中心线后1.0m处。
2 焦炉煤气熔窑、发生炉煤气熔窑最大熔化量按900t/d计算。
3)单位重量玻璃液热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的有关规定。
3 熔窑耐火材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熔窑应优化耐火材料配置;
2)熔窑耐火材料应根据熔窑各部位的作业环境、玻璃质量、燃料种类及燃料助燃方式等因素确定;
3)全氧助燃熔窑大碹采用熔铸材料时应设计为环砌结构;
4)熔窑各部位耐火材料配置宜与熔窑整体寿命相匹配;
5)熔窑耐火材料的配置应经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经济合理的熔窑造价。
4 熔窑钢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熔窑各部位钢结构设计应能适应窑体在升温和降温条件下的受力、变形特性及某些设定的可调性能;
2)熔窑钢结构布置和连接应保持在地震力作用下的窑体各部位及整体的稳定;
3)全氧助燃熔窑采用熔铸材料的大碹钢结构设计时,应能适应大碹熔铸材料在熔窑升温过程中随温度产生膨胀和收缩的变化;
4)采用熔铸材料的全氧助燃熔窑大碹每环应单独设计顶丝结构。
5 熔窑保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熔窑应全保温;
2)保温材料应根据保温部位砌体的材质和交界面的温度选择。
6 空气助燃窑小炉、蓄热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炉对数应根据熔化量、燃料种类、熔化率以及温度曲线等因素确定;
2)一侧小炉口总宽度应占熔化部总长度的48%~59%;
3)蓄热室宜使用筒形砖、十字形砖等换热效果较好的异形格子砖;
4)格子体总受热面积与熔化面积的比值宜为35:1~50:1。
7 全氧助燃熔窑排烟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口设计应根据窑炉产能大小、玻璃液质量要求、降低燃料消耗等因素,单独设置前置排烟口或综合设置前置、后置排烟口;
2)排烟口的烟气流速宜小于10m/s。
8 烟道、烟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烟道应密封和保温;
2)全氧助燃熔窑烟道上应设计有冷风掺入系统;
3)烟囱设计应满足熔窑正常生产时抽力需要和熔窑后期阻力增加的要求,还应结合所在地区气压、气温的影响因素。
9 发生炉煤气的熔窑烟道必须采取煤气换向防爆措施。
10 冷修放玻璃水设计宜采用水淬法。
7.2.2 本条是对燃烧系统设计的基本要求。
3 本款是为保证燃油系统的正常工作,通常监测和控制的参数有:油的温度、压力、黏度及流量。
7.2.3 空气助燃熔窑的助燃风通过热工计算确定其用量,通过管道阻力计算和所选用燃烧器型式确定其风压。
7.2.4 为了对空气助燃熔窑均匀加热及回收和利用由烟气带走的余热,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换火。根据空气助燃熔窑使用燃料的种类确定换向设备的类型;根据熔窑的操作与控制水平选择换向方式。
7.2.5 根据热工要求确定熔窑各部位冷却风的选型参数。
7.2.6 本条所述熔窑设计包含空气助燃熔窑和全氧助燃熔窑两类窑型。
2 熔化率是熔窑设计的一个主要指标。熔化率的确定与玻璃品种、质量、燃料种类及生产操作水平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不宜单纯追求熔化率的高指标。
3 耐火材料的选用及配套设计直接关系到熔窑的使用寿命,具体应根据熔窑各部位热工特点及耐火材料性能按专有技术进行设计,有效保证设计窑龄和玻璃质量。
4 钢结构设计应考虑到熔窑作为一个热工设备的特点。
全氧助燃熔窑采用熔铸耐火材料砌筑的大碹,在升温过程中砖材会产生体积收缩现象,因此其钢结构设计应要保证大碹的安全性。
5 为保证熔窑具有稳定的工况及减少外界的干扰,窑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为提高热效率、节约能源,在熔窑设计上应实施全保温方案。
6 小炉的设计原则及有关参数是国内设计经验的总结;蓄热室的设计原则及有关参数是根据熔窑能耗要求和国内设计经验的总结。
8 为减少烟道的漏风量及提高余热的利用率,烟道应加强密封和保温。
由于全氧助燃熔窑排烟温度高,因此需要在烟道上掺入冷风降低烟气温度,以适应烟道闸板及烟囱的使用温度要求。
9 本款为强制性条款。发生炉煤气熔窑在换向时,煤气烟道中会残留一些煤气,这些煤气在特定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煤气一旦爆炸将会危及财产安全及人民生命。因此,从发生炉煤气熔窑的运行安全性考虑,煤气烟道上必须采取煤气换向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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