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6 防静电
11.6.1 印制电路板厂房的洁净区、化学品存储间(区)等区域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设施,相关易产生静电影响的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11.6.2 洁净室内的金属体应与防静电接地系统做可靠连接。
11.6.3 生产过程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设备、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及《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的有关规定。
11.6.4 防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主干线最小截面不宜小于95mm²,支线最小截面应为2.5mm²。
11.6.5 防静电接地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1.6.1 为降低静电积聚产生的危害,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设备、流动液体或气体管道采取防静电措施,一般在需要静电泄放的场所设置防静电接地端子箱(板)。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1.5 通信与自控
- 下一节:12 化学品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工艺
- 4.1 一般规定
- 4.2 基本工序与生产协作
- 4.3 设备配置
- 4.4 工艺区划与设备布置
- 4.5 厂房洁净度要求
- 5 总图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设计
- 5.4 交通组织
- 5.5 绿化设计
- 6 建筑
- 6.1 一般规定
- 6.2 防火设计
- 6.3 防腐蚀设计
- 7 结构
- 7.1 一般规定
- 7.2 结构设计
- 8 动力
- 8.1 冷热源
- 8.2 气体供应
- 9 供暖通风与空气净化
- 9.1 一般规定
- 9.2 通风与废气处理
- 9.3 空气调节与净化
- 9.4 防排烟
- 10 给水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2 一般给水排水
- 10.3 纯水
- 10.4 工艺循环冷却水
- 10.5 废水处理
- 10.6 消防给水与灭火器配置
- 11 电气
- 11.1 一般规定
- 11.2 供电系统
- 11.3 电力照明
- 11.4 防雷与接地
- 11.5 通信与自控
- 11.6 防静电
- 12 化学品
- 12.1 一般规定
- 12.2 化学品储存
- 12.3 化学品管道输送
- 12.4 化学品废液收集与回收
- 13 空间管理
- 14 节能
- 14.1 一般规定
- 14.2 冷热源系统节能
- 14.3 设备节能
- 14.4 电气节能
- 14.5 其他节能措施
- 附录A 印制电路板典型生产工艺流程
- 附录B 印制电路板生产工序洁净度等级推荐表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