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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10.1.1  印制电路板工厂给水系统宜按生产、生活、消防分别独立设置。

10.1.2  印制电路板工厂应采用雨水与污废水分流、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分流的排水体制。

10.1.3  印制电路板工厂回用水应采用独立的管道系统。

10.1.4  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再生水、回用雨水、生产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10.1.5  管道穿过楼板、钢屋面和洁净房间墙体时应设套管,管道和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无法设置套管的部位也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

10.1.6  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设非燃烧材料的套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用耐火材料封堵;当穿过防火墙的管道为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

10.1.7  管道在穿越下列部位时应设置防水套管:

    1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

    2  钢筋混凝土水池池壁或井室接管处;

    3  钢筋混凝土屋面。

10.1.8  输送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直埋敷设。

10.1.9  在寒冷地区,废水处理系统应根据工艺要求采取防冻措施。

10.1.10  生产和生活给水系统采用加压供水时,加压水泵宜采用变频控制。变频供水设备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供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1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

条文说明

10.1.1  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可防止消防用水对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产生污染。

10.1.3  单独设置回用水管可保证回用水与其他用水的水质互不影响。

10.1.4  生活饮用水管道如果与再生水、回用雨水、生产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生活饮用水可能会受到非生活饮用水的污染,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5  穿管处密封是保证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重要环节,所以,应防止洁净室外未净化的空气渗入室内,同时也应防止洁净室内洁净空气向外渗漏,避免造成能量浪费。常用的密封材料有微孔海绵、有机硅橡胶、橡胶圈及环氧树脂冷胶等。

10.1.8  当采用直埋时,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可能由于管道渗漏不能被及时发现而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因此,输送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地沟内敷设或套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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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5112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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