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A.0.1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规定如下:

    1  道路——路边;

    2  铁路——铁路中心线(指明者除外);

    3  管道——管子中心;

    4  油罐——罐外壁;

    5  各种设备——最突出的外缘;

    6  架空电力和通信线路——线路中心线;

    7  埋地电力和通信电缆——电缆中心;

    8  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轴线;

    9  铁路油品装卸设施——铁路装卸线中心或端部的装卸油品鹤管;

    10  油品装卸码头——前沿线(靠船的边缘);

    11  居民区——围墙轴线;无围墙者,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轴线;

    12  架空电力线杆高、架空通信线杆高和通信发射塔塔高——电线杆和通信发射塔所在地面至杆顶或塔顶的高度。

    注:本规范中的防火距离未特殊说明的,均指平面投影距离。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GB50737-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