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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工艺管道
3.5.1 印染工厂的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碍门窗的开启及采光。
3.5.2 当多根管道上下布置时,应符合热介质管道在冷介质管道之上,无腐蚀性介质管道在腐蚀性介质管道之上,气体管道在液体管道之上,金属管道在非金属管道之上,保温管道在不保温管道之上的原则。
3.5.3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布置时应将粗管道、常温管道、支管少的管道靠墙,较细管道、热管道及支管多的管道在外。
3.5.4 当管道横穿通道时,其净高度不应低于2.2m,热介质管道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得在人行道上空设置法兰和阀门。立管上的阀件应距地面1.2m~1.5m,当需安装于2m以上操作频繁的阀件时,应设操作平台或用长柄、链条启闭阀门。
3.5.5 工艺管道应安装计量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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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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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
- 3.3 设备选用
- 3.4 机器排列
- 3.5 工艺管道
- 3.6 工艺对公用工程的要求
- 3.7 生产辅助设施
- 3.8 车间运输
- 4 总图运输
- 4.1 一般规定
- 4.2 建(构)筑物布置
- 4.3 道路运输
- 4.4 竖向设计
- 4.5 厂区管线
- 4.6 厂区绿化
-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 建筑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产厂房
- 5.3 建筑防火、防爆
- 5.4 生产辅助用房
- 5.5 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 6 结构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选型
- 6.3 结构布置
- 6.4 设计荷载
- 6.5 结构计算
- 6.6 带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房构造要求
- 6.7 抗震构造措施
- 6.8 地基基础
- 7 给水排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 7.3 水源与水处理
- 7.4 给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6 排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7 水的重复利用及废水回用
- 8 供暖通风与空调
- 8.1 一般规定
- 8.2 室内外设计参数
- 8.3 生产车间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8.4 辅助用房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9 电气
- 9.1 一般规定
- 9.2 供配电系统
- 9.3 照明
- 9.4 防雷和接地
- 9.5 电气消防和报警
- 10 动力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蒸汽供热系统
- 10.3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 10.4导热油供热系统
- 10.5 燃气
- 10.6 压缩空气
- 11 仓储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坯布库、成品库
- 11.3 染化料库
- 11.4 危险化学品库
- 11.5 机物料库
- 附录A 工艺流程
- A.1 纯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2 涤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3 化纤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4 短流程工艺
- A.5 其他工艺流程
- 附录B 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
- 附录C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水量
- 附录D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汽量
- 附录E 印染设备需要高温热源值
- 附录F 印染设备各轧车压缩空气用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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