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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机器排列


3.4.1  设备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设计对工艺设备进行合理排列,并应确定全部工艺设备的具体位置。

3.4.2  设备布置应缩短半制品的运输距离,避免往返交叉运输,并宜兼顾其他品种的要求。

3.4.3  同类型设备或操作上有关的设备宜布置在一起,干、湿车间宜隔开,主要生产车间应划分清楚。

3.4.4  设备间距和运输通道应满足设备本身及附属装置的占地面积、生产操作、安装维修、布车运输、架空管线、地下沟道等方面的要求,设备与设备、设备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操作、检修要求。机器排列间距宜符合表3.4.4的规定。

表3.4.4  机器排列间距(m)

3.4.5  生产辅助设施宜靠近使用机台。

3.4.6  设备的电源柜和控制箱的位置应靠近机台,对湿热车间宜在设备旁设置单独的小间放置电源柜和开关箱,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和通风措施。

3.4.7  联合机应顺车间柱距方向排列,当楼层上布置设备时,不应跨越结构伸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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