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3 罐底结构设计
7.3.1 罐底用钢板规格应考虑预制施工能力、经济合理性及运输条件,宜选用大规格钢板。
7.3.2 不包括腐蚀裕量的油罐罐底中幅板厚度不宜小于8mm,不包括腐蚀裕量的边缘板厚度不宜小于14mm。
7.3.3 罐底自身接头应采用带垫板的对接接头。
7.3.4 底圈罐壁板与罐底边缘板之间的T形接头的罐壁内侧角焊缝,其竖向焊脚尺寸,应等于底圈罐壁板和边缘板两者中较薄件的厚度,且不应大于13mm;其水平方向焊脚尺寸,宜取竖向焊脚尺寸的1.0倍~1.35倍,且焊趾部分应圆滑过渡。
7.3.1 本条规定了罐底用钢板规格选择的原则要求。
7.3.2 本条是以5×104m3储罐为基准确定的最小厚度。对于特殊情况下采用容量更小的储罐,可以突破此条的要求。
7.3.3 对接接头的罐底寿命、抵抗不均匀沉降的能力均高于搭接罐底,另外,大型油罐底板厚度一般在10mm及以上,不宜采用搭接接头。因此本条规定罐底采用对接接头。
7.3.4 本条规定了大型储罐大脚焊缝尺寸的要求。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7.2 材料选用
- 下一节:7.4 罐壁结构设计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库址选择
- 5 库区布置
- 5.1 总平面布置
- 5.2 库区道路
- 5.3 防火堤
- 5.4 竖向布置及其他
- 6 储运工艺及管道
- 6.1 工艺流程
- 6.2 油罐附件
- 6.3 输油泵站
- 6.4 管道安装
- 6.5 主要设备及器材选用
- 7 油罐
- 7.1 一般规定
- 7.2 材料选用
- 7.3 罐底结构设计
- 7.4 罐壁结构设计
- 7.5 浮顶结构设计
- 7.6 防腐设计
- 8 消防设施
- 8.1 一般规定
- 8.2 消防给水
- 8.3 油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 8.4 灭火器材配置
- 8.5 消防站设计和消防车设置
- 8.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9 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
- 9.1 给水
- 9.2 排水
- 9.3 污水和废物处理
- 9.4 漏油收集
- 10 电气
- 10.1 供配电
- 10.2 防雷
- 10.3 防静电
- 11 自动控制
- 11.1 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
- 11.2 控制室
- 11.3 仪表电源、接地及防雷
- 11.4 仪表电缆敷设
- 12 电信
- 12.1 一般规定
- 12.2 行政电话系统
- 12.3 调度电话系统
- 12.4 计算机局域网络
- 12.5 无线电通信系统
- 12.6 电视监视系统
- 12.7 周界报警系统
- 12.8 智能卡系统
- 13 建、构筑物 
- 13.1 建筑物
- 13.2 构 筑 物
- 14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4.1 采暖
- 14.2 通风
- 14.3 空气调节
-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 附录B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