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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化学清洗


9.6.1  需要化学清洗的管道,其清洗范围和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9.6.2  当进行管道化学清洗时,应与无关设备及管道进行隔离。

9.6.3  化学清洗液的配方应经试验鉴定后再采用。

9.6.4  管道酸洗钝化应按脱脂去油、酸洗、水洗、钝化、水洗、无油压缩空气吹干的顺序进行。当采用循环方式进行酸洗时,管道系统应预先进行空气试漏或液压试漏检验合格。

9.6.5  对不能及时投入运行的化学清洗合格的管道,应采取封闭或充氮保护措施。

 

条文说明

9.6.2  管道化学清洗与无关设备、管道实施隔离,目的是防止酸洗液进入无关系统造成事故。

9.6.3  酸洗液配方与材料品种、锈蚀程度、环境温度等因素密切相关,清洗液配方应经过试验鉴定,慎重使用,以保证金属表面不受腐蚀损伤。

9.6.5  充氮是一项维护管道清洁度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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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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