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yeing and printing plant
GB 50426-2016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4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6-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2、5.4.5(1、2、3)、7.7.5、9.5.1、9.5.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25日
本规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和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技术进步成果,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工艺设计、总图运输、建筑、结构、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动力、仓储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采用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冷轧堆前处理及染色、短流程湿蒸轧染、气流染色、小浴比染色、涂料印染、数码喷墨印花、泡沫整理等染整清洁生产技术”等节能减排工艺的内容;
2.完善了建筑节能环保方面的有关条文;
3.降低了单层带排气井的装配式门形架承重锯齿排架结构印染厂的适用抗震烈度;增加了适用于印花、整理、整装车间的结构形式;
4.增加了节水设计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要求;完善了水的重复利用、废水回用和污水排放的内容;修改了部分给水及消防的内容;
5.增加了车间内爆炸危险性场所电气设计要求;完善了接地型式和等电位联结的要求;增加了车间静电防护要求;增补了有毒气体探测系统设计要求;
6.增加了通风和空调系统节能要求和卫生指标;
7.增加了热力管道敷设要求和油热载体加热炉房设计烟气余热利用、印染废热水中热能回收等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圣苑北街66号;邮政编码:31003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
参编单位:山东省纺织设计院
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方跃 冯建德 陈建波 高学忠 罗巨光 程加贝 蒋乃炯 邵文彬 陈波 胡雨前 陈青佳 李国新 胡乃杰 邓军 吴兵
主要审查人:林光华 张世平 刘承彬 奚旦立 黄中权 马知方 朱俊伟 凌容 顾凯 丁贵智 谢建强 聂扬 陈鸣峰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
- 3.3 设备选用
- 3.4 机器排列
- 3.5 工艺管道
- 3.6 工艺对公用工程的要求
- 3.7 生产辅助设施
- 3.8 车间运输
- 4 总图运输
- 4.1 一般规定
- 4.2 建(构)筑物布置
- 4.3 道路运输
- 4.4 竖向设计
- 4.5 厂区管线
- 4.6 厂区绿化
-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 建筑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产厂房
- 5.3 建筑防火、防爆
- 5.4 生产辅助用房
- 5.5 生产厂房主要建筑构造
- 6 结构
- 6.1 一般规定
- 6.2 结构选型
- 6.3 结构布置
- 6.4 设计荷载
- 6.5 结构计算
- 6.6 带排气井的单层锯齿形厂房构造要求
- 6.7 抗震构造措施
- 6.8 地基基础
- 7 给水排水
- 7.1 一般规定
- 7.2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
- 7.3 水源与水处理
- 7.4 给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7.6 排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 7.7 水的重复利用及废水回用
- 8 供暖通风与空调
- 8.1 一般规定
- 8.2 室内外设计参数
- 8.3 生产车间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8.4 辅助用房的供暖通风与空调
- 9 电气
- 9.1 一般规定
- 9.2 供配电系统
- 9.3 照明
- 9.4 防雷和接地
- 9.5 电气消防和报警
- 10 动力
- 10.1 一般规定
- 10.2 蒸汽供热系统
- 10.3 蒸汽凝结水回收和利用
- 10.4导热油供热系统
- 10.5 燃气
- 10.6 压缩空气
- 11 仓储
- 11.1 一般规定
- 11.2 坯布库、成品库
- 11.3 染化料库
- 11.4 危险化学品库
- 11.5 机物料库
- 附录A 工艺流程
- A.1 纯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2 涤棉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3 化纤织物主要工艺流程
- A.4 短流程工艺
- A.5 其他工艺流程
- 附录B 印染主机设备生产能力
- 附录C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水量
- 附录D 主要印染设备参考用汽量
- 附录E 印染设备需要高温热源值
- 附录F 印染设备各轧车压缩空气用量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