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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
B.1 现场勘察要求
B.1.1 现场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了解古建筑的特性、类别,对与防雷技术相关的几何形体和物理参数进行测量、记录,并对古建筑的雷击风险作出评估;
2 应拟选防雷装置,并对防雷装置安装方法与位置提出建议。
B.1.2 现场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古建筑的文物级别;
2 单体古建筑、古建筑群的外形尺寸及相互关系;
3 古建筑与周围建筑群的关系;
4 古建筑的类型、属性和功能;
5 屋顶形式、形状和坡度等;
6 屋顶外露设施及特性;
7 结构形式及建筑材料特性;
8 装饰工艺、材料;
9 古建筑内常住人员和流动人员情况;
10 出入口状况和疏散的方便程度;
11 室内陈列品的特性;
12 古建筑所在地区的地理、气象(雷暴)、水文地质资料;
13 古建筑内及其周围的现代系统、设置、管道的状况;
14 最易受到雷击的部位和受雷击易损坏的部位;
15 可能影响、妨碍影响雷击路径的其他建筑物或障碍物状况;
16 周围环境或土壤的腐蚀性物质或污染物性物质等。
B.1.3 现场勘察可采用调查、访问、目测和仪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做好现场原始记录。
B.2 现场勘察报告
B.2.1 应根据现场勘察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并形成供防雷工程设计用的现场勘察报告。
B.2.2 现场勘察报告,除写明勘察时间、参加人员和本规范B.1.2条的内容外,还应对防雷的方法、防雷装置以及防雷装置的安装方法与位置等提出建议。
B.2.3 现场勘察报告应作为防雷工程设计文件的依据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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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节:附录C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和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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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分级
- 4 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第一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 4.3 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 4.4 其他防雷措施
- 4.5 防雷装置
- 5 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准备
- 5.3 防雷装置的施工
- 5.4 施工记录
- 5.5 测试记录
- 5.6 自检验
- 6 验收
- 6.1 一般规定
- 6.2 验收项目
- 6.3 检测标准
- 6.4 竣工验收
- 7 维护与管理
- 7.1 一般规定
- 7.2 日常检测与检查
- 7.3 维护
- 附录A 古建筑预计年均雷击次数
- 附录B 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
- 附录C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和定位
- 附录D 典型屋顶的简易防雷装置
- 附录E 接地装置的电阻值
- 附录F 古建筑防雷工程自检验内容与表格形式
- 附录G 验收检验批划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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