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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5.1.1 古建筑防雷工程施工,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有效的设计、施工文件进行。
5.1.2 根据古建筑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施工单位应仔细阅读设计文件,完整掌握设计文件要求,并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
5.1.3 施工单位制订的施工方案应包括古建筑防雷施工的工艺和方法,并应获得管理单位的认可方能施工。
5.1.4 防雷装置现场安装施工时,古建筑内部严禁采用容易引起火灾的施工方法。古建筑外部附近施工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5.1.5 施工过程的记录、检测报告、测试记录等质量文件应全面准确,并妥善保管和存档。
5.1.6 古建筑防雷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的有关规定。
5.1.3 由于古建筑的特殊性,对施工单位制订的防雷施工工艺和方法,应通过古建筑管理部门的审查认可。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影响古建筑原状,是否可能产生损坏,或间接引起不利于文物保护的影响等。
在踏查施工现场的基础上编制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安装工程量、施工计划进度表(施工工期);
2 施工质量保障计划(施工程序、施工进度、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3 安全保障(包括施工人员名单、应急保障措施、安装脚手架、施工安全警示标志等)计划;
4 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计划;
5 完成工程安装、调试、自检工作有关的安装材料、施工所需的车辆、工具、器材、机械及鉴定合格的测试设备以及以上设备的使用方式。
5.1.4 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的目的是防止施工时由于施工方法或防火措施不合适引起火灾,或产生高温损害古建筑的原状、古建筑内部物件,造成不可复制的损失。条文从古建筑内部和外部两方面采取措施,避免火灾发生。
古建筑内部(含在古建筑上)进行防雷装置安装施工时,严禁采用焊接等产生高温容易引起火灾的施工方法。在古建筑物外部采用容易引起火灾的施工方法时,应远离古建筑,或采用防火隔离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防止施工可能引起的火灾危及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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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分级
- 4 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第一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 4.3 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 4.4 其他防雷措施
- 4.5 防雷装置
- 5 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2 准备
- 5.3 防雷装置的施工
- 5.4 施工记录
- 5.5 测试记录
- 5.6 自检验
- 6 验收
- 6.1 一般规定
- 6.2 验收项目
- 6.3 检测标准
- 6.4 竣工验收
- 7 维护与管理
- 7.1 一般规定
- 7.2 日常检测与检查
- 7.3 维护
- 附录A 古建筑预计年均雷击次数
- 附录B 现场勘察要求与报告
- 附录C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和定位
- 附录D 典型屋顶的简易防雷装置
- 附录E 接地装置的电阻值
- 附录F 古建筑防雷工程自检验内容与表格形式
- 附录G 验收检验批划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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