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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导热油供热系统


13.3.1  导热油供热系统的设计应明确系统操作温度级数和操作温度,明确系统的工作压力和传热速率。

13.3.2  导热油种类的选择应根据加热系统的类型确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  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高于200℃时,可采用导热油或耐高温合成油。

    2  中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在100℃~200℃时,可采用合成导热油。

    3  供热温度低于矿物油裂解温度时,可使用矿物导热油,且系统应设置定期清洗装置。 

    4  导热油应满足密度高、热含量高、热导性好、黏度和蒸汽压力低、凝固点低的要求。

    5  导热油应无毒、无腐蚀、不易燃易爆并应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13.3.3  导热油在管路中的流动状态,应满足湍流或核沸腾传热条件。

13.3.4  气液两相导热油供热系统,其管路设计应设置疏水器和水处理设备。

13.3.5  导热油供热系统的管路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且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导热油的最高温度。

13.3.6  锅炉房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条文说明

13.3  导热油供热系统

13.3.1  本条是导热油锅炉的选择依据。在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需求的温度、温升要求,在选择导热油锅炉时,除了考虑传热介质的传热速率,同时也要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

13.3.2  本条是导热油种类选择的依据,根据不同工艺的温度要求,对导热油的品质也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  高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高于200℃时,推荐采用气液两相导热油或者耐高温合成油。高温导热油的选择,必须保证油在工作温度下不会发生焦化、分解和蒸发等现象。气液两相导热油是根据合成油不同成分的蒸发温度不同,利用相变释放的高温来提供设备所需的温度;高温合成油是指在工作温度下,性能稳定的合成油。

    2  中温供热系统及运行温度在100℃~200℃时,推荐采用合成导热油,该导热油能在中高温度下保持其原有的性能品质。

    3  本规定是指在供热温度低于矿物油裂解温度时,可选择矿物导热油,但必须设置定期清洗装置,避免因矿物油在高低温不断重复的环境下,出现的油渣堵塞管道或出现局部过热等危害安全的因素。

    4  本规定是选择导热油的基本原则。

    5  本规定是从环境保护和安全角度出发,也是导热油选择的基本原则。

13.3.3  本条是从强化传热的角度出发考虑的。在选择导热设备时,导热管应尽量选择内螺纹管道,创造出导热油湍流或核沸腾传热条件,强化传热,提高传热效率。

13.3.4  本条是根据气液两相导热油供热系统特点,规定管路设计应设置疏水器和水处理设备。在冷却气相介质后,废水的处理应经过水处理设备后,达到排放标准方能排放。

13.3.5  本条是油导热系统的保温措施。减少热能损耗,保温材料的耐热温度除了不应低于导热油最高油温外,还应满足不燃或难燃的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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