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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阀门安装


7.10.1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7.10.2  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7.10.3  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对接焊缝的底层应采用氩弧焊,且应对阀门采取防变形措施。

7.10.4  阀门安装位置应易于操作、检查和维修。水平管道上的阀门,其阀杆及传动装置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安装,动作应灵活。

7.10.5  所有阀门应连接自然,不得强力对接或承受外加重力负荷。法兰连接螺栓紧固力应均匀。

7.10.6  安全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2  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接向安全地点。

    3  当进出管道上设置截止阀时,应加铅封,且应锁定在全开启状态。

7.10.7  在工业金属管道投入试运行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对安全阀进行最终整定压力调整,并应做好调整记录和铅封。

 

条文说明

7.10.3  本条按原规范第6.9.4条改写。关于底层焊接方法的采用,将“宜”改为“应”,其理由是在焊接时一要保证阀门内部清洁,二要避免阀座产生变形,氩弧焊是比较理想的方法。

7.10.6  本条第2、3款内容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增加的。

7.10.7  根据《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的规定,安全阀在使用前的校验(本规范第4.2.11条规定)和投入使用时的调整应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能进行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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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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