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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阀门安装
7.10.1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流向确定其安装方向。
7.10.2 当阀门与管道以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7.10.3 当阀门与管道以焊接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在开启状态下安装。对接焊缝的底层应采用氩弧焊,且应对阀门采取防变形措施。
7.10.4 阀门安装位置应易于操作、检查和维修。水平管道上的阀门,其阀杆及传动装置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安装,动作应灵活。
7.10.5 所有阀门应连接自然,不得强力对接或承受外加重力负荷。法兰连接螺栓紧固力应均匀。
7.10.6 安全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2 安全阀的出口管道应接向安全地点。
3 当进出管道上设置截止阀时,应加铅封,且应锁定在全开启状态。
7.10.7 在工业金属管道投入试运行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规定对安全阀进行最终整定压力调整,并应做好调整记录和铅封。
7.10.3 本条按原规范第6.9.4条改写。关于底层焊接方法的采用,将“宜”改为“应”,其理由是在焊接时一要保证阀门内部清洁,二要避免阀座产生变形,氩弧焊是比较理想的方法。
7.10.6 本条第2、3款内容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增加的。
7.10.7 根据《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的规定,安全阀在使用前的校验(本规范第4.2.11条规定)和投入使用时的调整应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不能进行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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