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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特种气体及化学品输配系统监控设计
4.8.1 特种气体及化学品输配系统监控应设置独立的监控系统。
4.8.2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输送中,在阀门、可拆卸连接等容易发生泄漏处必须设置对应的气体浓度传感器;易燃、有毒、腐蚀性以及泄漏会对自身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害的液态或固态输送的化学品,必须在阀门、可拆卸连接等容易发生泄漏的地方设置传感装置。
4.8.3 设置传感器的气体或化学品源端及其支管路上必须设置自动阀门。
4.8.4 特种气体浓度传感器在采样输送距离的范围内,应集中安装。在人员通道、物流通道、机械通道等易发生损坏的环境安装的传感器应设置防护装置。
4.8.5 特种气体间、化学品间及其使用区域的出口、入口必须设5置控制系统急停开关。
4.8.6 特种气体间、化学品间及其使用车间区域的出口、入口须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报警声应大于现场环境声音60dB,最低不应低于100dB。
4.8.7 监控系统设置在防爆区的设备或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有关规定。
4.8.8 监控系统应能联动控制广播系统进行应急广播推送。
4.8.9 监控系统应能联动解锁门禁系统。
4.8.10 监控系统所使用的控制器、传感器、执行机构应使用安全电压。
4.8.11 监控系统所使用的控制器、传感器、执行机构应采用有安全认证的产品。
4.8.12 监控系统应设置独立的UPS系统,UPS续航时间应大于供气设备30min。
4.8.13 监控系统应记录并实时显示各传感器的数据,在侦测到危险发生时应发出报警并记录。
4.8.14 监控系统传感器一年内校准次数不应少于一次。
4.8.15 监控系统一年内应做一次以上模拟联动测试。
4.8.1 监控系统对特种气体和化学品的工作压力、各自动阀门的工作状态、供气或供药设备所在环境,用气或用药设备所在环境等重要参数进行监控。
为避免其他系统对本系统的影响,保证本系统的可靠运行,特种气体及化学品输配系统监控应设置独立的监控系统,若中央监控需整合本系统数据时,应开放通信接口供中央监控整合数据。
4.8.2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输送在阀门、可拆卸连接等容易发泄露的位置即为存在危险的地方,在此位置设置传感器能有效预防气体泄漏后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易燃、有毒、腐蚀性,以及泄漏会对自身或其他设备造成损害的液态或固态输送的化学品,在阀门、可拆卸连接等易发生泄漏的地方设置传感装置能有效预防泄漏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8.3 传感器侦测到危险时,能够通过支管路或者源端的自动阀门第一时间关闭危险源。当检测泄漏达到危险值时自动联动关闭所在支路阀门;当发生危险且不能关断支管路时,自动关闭源端阀门;当发生危险时可同时关闭源端和支管路阀门。关闭危险源能防止危险扩大,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8.4 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传感器的安装要求,集中安装能提高传感器的系统管理。传感器损坏易造成系统的误报警、误动作,从而对生产造成直接影响,在人员通道、物流通道、机械通道等易发生损坏的环境安装的传感器上设置防护装置能避免传感器损坏造成的损失。
4.8.5 当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以及火灾、严重泄漏等紧急情况发生时,且自动关闭(切断)危险源的操作失效时,疏散人员、专业操作人员在疏散的过程中能通过触发设置在通道口、通道上、设备间的急停开关切断危险源,控制危险的扩大,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8.6 在条文所指区域设置不少于红、黄、绿的三级报警指示灯,当区域内气体泄漏浓度危害人体健康时,必须有声音报警,以显示各区域的状态;区域内的人员可通过指示灯状态和声音报警识别危险;当气体泄漏达到严重危险时,设置高于现场环境声音60dB以上且不低于100dB,目的是明显地区别于现场环境的报警声,警醒区域内的人员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危险发生时现场人员的不知情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8.10 避免监控系统电源对人体的伤害,同时减少意外发生时高电压所承载的强能量源对特种气体及化学品输配系统设备及管路的损害。
4.8.12 在各系统关闭后,为确保本系统内各设备有足够的关闭动作时间,同时监测其他系统关闭后本监控系统是否存在异常,本系统电源应后于其他系统电源关闭。
4.8.15 监控系统模拟联动测试确保系统内各设备动作正常,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监控系统设备能正常响应、执行相应动作,有效控制、防范危险发生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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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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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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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 5.2 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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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工程验收
- 6.4 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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