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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冷热源系统监控设计
4.4.1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对冷冻水、冷却水、锅炉和蒸汽及热水等系统运行工况进行监视、控制、测量、记录。
4.4.2 制冷设备冷冻水与冷却水的控制系统应合并设立。
4.4.3 锅炉、蒸汽和热水系统的控制系统宜合并设立。
4.4.4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对冷冻水、冷却水、锅炉和蒸汽及热水系统的运行状态、故障、启停、手自动切换等进行监控。
4.4.5 冷冻机组的冷冻水和冷却水进出接口应安装水流开关传感器。
4.4.6 水温度仪表及压力仪表宜安装在冷冻机组的冷冻水及冷却水进出接口的直管道段。
4.4.7 冷热源系统监控宜监控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的工作状态。
4.4.8 冷热源系统监控宜监控冷却塔风机的工作状态。
4.4.9 冷冻水管路系统宜通过压力控制来保证水传输到各支路和使用点。冷冻水系统的水泵采用变频控制时,宜采用系统主管线上的压力仪表信号作为逻辑判断的依据。
4.4.10 冷冻水供回水主管线宜安装压力仪表。
4.4.11 冷冻水主管线宜安装水流量仪表,水流量仪表的量程应大于设计流量的1.5倍~2倍。
4.4.12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实时监测锅炉设备的水位参数。
4.4.13 监控系统必须监测锅炉设备输出蒸汽或热水的压力参数和温度参数。
4.4.14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监测锅炉燃烧设备的工作情况。
4.4.15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监测锅炉设备燃气和燃油输配管线的压力、流量参数。
4.4.16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监测锅炉设备燃油储罐的油液位参数。
4.4.17 冷热源系统监控宜监测锅炉设备进水水质参数。
4.4.18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监测锅炉设备间的一氧化碳气体浓度、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和可燃气体浓度。
4.4.1 冷冻水系统包含制冷机组、冷冻水水泵(含一次泵、二次泵)、冷冻水管道、水控制调节阀门、管道压力平衡设备、冷冻水过滤设备、水温度和水压力仪表。冷却水系统包含冷却塔、冷却水水泵、冷却水过滤设备、冷却水管道、水控制调节阀门、水温度和水压力仪表。锅炉系统包括锅炉、燃料系统、排烟管道、给水系统、出水或出蒸汽管线阀门。蒸汽系统包括蒸汽调压阀组、蒸汽管线、蒸汽阀门和仪表。热水系统包括水泵、换热设备、管道、水控制调节阀门、管道压力平衡设备、热水过滤设备、水温度和水压力仪表。
4.4.2 冷冻水系统和冷却水系统与制冷机联动运行,控制系统合并更直观和合理。
4.4.3 锅炉系统、蒸汽系统和热水系统同为热源系统,其之间多是联动运行,控制系统宜合并设立。
4.4.4 冷热源系统监控应对冷冻水、冷却水、锅炉和蒸汽及热水系统所完成的功能进行监控。
4.4.5 通过冷冻水和冷却水的水流开关状态与冷冻水水泵和冷却水水泵的启动状态来保护冷冻机组的启停。
4.4.6 冷冻水水温是冷热源系统监测冷冻水系统运行状态的重要参数。
4.4.7 冷热源监控系统通过监控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的状态,并将水泵状态与水流开关状态来连锁冷冻机组的启停,以起到对冷冻机组的保护作用。
4.4.10 供回水主管线上应安装相对大气压力的压力仪表。供回水管路之间可安装压差仪表。在装备二次泵系统中,一次水泵与二次水泵之间的供回水主管,应安装压差仪表,配合管路上的机械式压差阀门,调整管路的动态平衡。
4.4.11 水流量仪表参数用来计算冷冻水的能量消耗。仪表的量程应选择在合理的区间,过大或过小都会带来测量误差。
4.4.12 锅炉水位是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参数。锅炉出现低水位时,说明用于产生蒸汽水量不多了,燃料继续燃烧时,水蒸发干后就会有烧穿锅炉的危险。所以当出现低水位时,要立即停止燃料供应,避免烧毁锅炉设备。锅炉设备烧毁后,极易引发燃料燃烧的不稳定,产生爆炸危险。直接威胁运行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4.13 锅炉设备蒸汽或热水出口压力和温度参数是锅炉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的重要参数。出口的压力和温度高过报警值时,锅炉有爆炸的危险,此时要立刻停止燃料供应。锅炉爆炸将直接危害运行人员和周围人群的生命安全,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4.14 对燃烧设备启停的实时监控,有助于提高安全管理,及时掌握锅炉设备的运行状态。
4.4.15 对燃气和燃油压力和流量的监测既可以提高运行安全管理,又进行一次能源使用的计量。
4.4.16 燃油储罐液位参数是系统运行的重要指标。
4.4.17 锅炉进水水质是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参数。
4.4.18 燃料燃烧通常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对这些气体实时监控以保证人员的安全。一氧化碳是可燃气体,如果发生泄露,浓度超过爆炸临界点会造成爆炸事故。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碳气体浓度过高都会造成人员室息。为保证安全运行,应该对上述气体的浓度进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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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洁净室(区)环境监控设计
- 4.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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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施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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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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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 6.2 验收条件及验收组织
- 6.3 工程验收
- 6.4 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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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E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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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G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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