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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安全卫生要求,并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7.1.2 室外空气的设计计算参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确定。
7.1.3 工艺性空气调节应满足生产工艺或产品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舒适性空气调节应满足人体舒适、健康对空气环境参数的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7.1.4 设置供暖或空气调节装置的生产车间和生产附属用房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的有关规定。
7.1.5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系统防排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
7.1.6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系统监测与控制方面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1.1  一般服装工厂的生产工艺,没有严格的温、湿度参数要求,服装工厂在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中主要应满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此外,服装工厂车间环境的舒适度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要求,仍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服装工厂的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的弹性较大,应根据生产的规模、工艺流程的自动化程度、当地的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恰当的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方案。确定方案的原则,应该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目前国内外服装企业多数已按国际标准推行OHSAS 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ISO 14000系列环境标准。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一些国外大型服装销售企业,对国内服装生产供货厂家进行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验厂”,符合条件才签订购货合同。因此在“一般规定”中特别提出在设计中满足“职业安全卫生”和“保护环境”要求的原则,以避免服装企业受制于国际贸易的绿色壁垒。

7.1.3  高档服装的生产工艺可能对生产车间的空气温、湿度提出特定要求。当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时,可根据气象条件按表7.1.3确定生产车间的空气温度及换气次数。

7.1.4  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中对于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是在采暖和空气调节两章中分别论述的。采暖部分有关章节摘录如下:“4.1.6  设置采暖的工业建筑,如工艺对室内温度无特殊要求,且每名工人占用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不宜设置全面采暖,应在固定工作地点设置局部采暖。当工作地点不固定时,应设置取暖室。4.1.7  设置全面采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节能标准的规定。”空气调节部分有关章节摘录如下:“6.1.2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宜减少空气调节区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有高大空间的建筑物,仅要求下部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时,宜采用分层式送风或下部送风的气流组织方式。6.1.5  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于工艺性空气调节不应大于表6.1.5(略)所规定的数值;对于舒适性空气调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上述表6.1.5是根据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分三档列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

      国内服装企业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每名工人占用的建筑面积一般远远小于100m2;一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即使工人数量较少,车间设备、仪表的运行对室内温、湿度也有较高要求。因此目前国内绝大多数服装企业的生产车间均采用全面采暖(严寒地区、寒冷地区)或采用全面空调(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

      目前国内已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国家和省市地方节能设计标准,尚未颁布工业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工业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只能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的要求进行计算,尚无根据节能要求给出的限定值。

      如前所述,国内服装企业对于采暖、空调的要求,接近于公共建筑对于采暖、空调的要求。因此从节能的目标出发,本规范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在本规范表7.1.4中对服装工厂的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给出节能限值,供建于各类气候类型地区的服装工厂设计选用。

      因为一般服装工厂建筑物的体型系数远小于0.3,因此传热系数取值仅考虑体型系数小于或等于0.3的情况;因为一般服装工厂车间的窗墙面积比远小于0.2,因此传热系数取值仅考虑窗墙面积比小于或等于0.2的情况;此外根据服装工厂的厂房结构形式,表7.1.4中给出了“总风道顶板、天沟”的传热系数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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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50705-2012(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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