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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厂区绿化
4.5.1 厂区绿化应充分利用当地水、植被等自然条件,合理选择绿化、铺装形式。绿化布置应满足项目所在地的规划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
4.5.2 厂区绿化应根据服装厂的特点并满足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厂容景观等要求确定,可利用地形、地貌以及场地内保存的古木树种等设计厂区景观环境,厂区绿化不应妨碍消防车通行。
4.5.3 绿化植物应选择种植成本低、不污染环境、易于生长维护、观赏性好的树种、花种。
4.5.4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地面积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5.1、4.5.2 厂区绿化是保护环境、实现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建厂条件不同,地方规划部门对厂区绿地率的要求也不相同。绿化布置应贯彻因地制宜、有利生产、保障安全、美化环境、节约用地、经济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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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局部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工艺
- 3.1 一般规定
- 3.2 工艺流程的选择
- 3.3 原、辅料用量计算
- 3.4 工艺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 3.5 工艺设备的布置
- 3.6 车间运输
- 3.7 辅助生产设施
- 4 总平面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总平面布置
- 4.3 道路运输
- 4.4 竖向设计
- 4.5 厂区绿化
- 4.6 厂区管线
- 4.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 建筑、结构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产厂房及仓库
- 6 给水、排水
- 6.1 一般规定
- 6.2 给水
- 6.3 排水
- 6.4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 7 供暖、通风、空调与动力
- 7.1 一般规定
- 7.2 供暖
- 7.3 通风
- 7.4 空气调节
- 7.5 动力
- 8 电气
- 8.1 一般规定
- 8.2 供配电系统
- 8.3 照明
- 8.4 防雷及接地
- 8.5 火灾报警及通信
- 9 职业安全卫生
- 附录A 服装生产工艺流程
- 附录B 服装面、辅料单耗
- 附录C 服装设备的分类
- 附录D 西服生产设备配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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