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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安全色
Safety colours (ISO 3864-1:2002,Graphical symbols-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Part 1:Design principles for safety signs in workplaces and public areas,MOD)
GB 2893-2008
2008-12-11 发布
2009-10-01 实施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英文版)。
本标准与ISO 3864-1:2002相比,主要存在如下技术性差异:
——补充了安全色和对比色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的测量方法;
——补充了安全色的使用导则。
本标准代替GB 2893-2001《安全色》。
本标准与GB 2893-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重新起草了标准文本;
——参照IS0 3864-1:2002《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对安全色的颜色表征、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补充;
——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对部分术语和定义及附录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彤、宋冰雪、谢昱姝、朱伟、代宝乾、王培怡、吕良海、白永强、陈晓玲、王山、陈虹桥。
本标准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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