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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系统功能


7.2.1 信息系统应具备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服务和系统管理的功能,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
7.2.2 数据管理的基本功能应包括图库管理、数据输入、数据检查、数据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历史数据管理、数据输出、元数据管理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实现海量图库管理能力,可对矢量图、影像图、地图服务等进行加载、无缝拼接和浏览;
    2 应支持编辑、导入等多种输入方式,编辑应提供增加、删除、移动、修改属性、管线动态捕捉等功能,并应支持管线拓扑关系的建立与维护;
    3 应实现管线点号唯一性、管线属性规范性和逻辑性、空间拓扑关系正确性的检查;
    4 应实现管线成果数据导入、接边、审核和版本创建;
    5 应实现无损备份和恢复;
    6 应实现历史数据的管理、浏览和追溯;
    7 应实现数据导出、数据格式转换和制图打印;
    8 应实现元数据创建、查询、更新和导入导出。
7.2.3 数据应用的基本功能应包括管线查询、管线统计、空间分析、图形浏览、辅助工具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实现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间的双向查询;
    2 应能进行管线长度和管线点数量的分类和统计,并实现显示和输出;
    3 应实现管线断面分析、连通分析、爆管分析、净距分析、碰撞分析、覆土深度分析、缓冲区分析;
    4 应实现放大、缩小、漫游、复位、视图切换;
    5 应实现管线自动编码、标注、距离量算、面积量算、图形裁剪。
7.2.4 数据服务应提供管线数据查询、数据浏览、分发下载等基本功能。
7.2.5 系统管理的基本功能应包括用户管理、权限分配、日志管理、系统配置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实现用户信息的存储、管理、分组;
    2 应实现数据访问权限的分配;
    3 应实现操作日志的管理。
7.2.6 系统可根据需要扩展三维模拟、辅助规划、应急服务、动态监测、事故隐患管理等功能。
条文说明
7.2.1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应具备的功能。由于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管理对象的特殊性,要求系统除具备数据管理、数据应用、数据服务和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功能,还可根据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
7.2.2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管理的基本功能。
    1 系统应具备海量图库管理能力,对管线普查区域内的矢量图、影像图、地图服务等可进行统一加载、无缝拼接,管线图在以此为底图参照的情况下能快速浏览。
    2 系统应提供数据输入与编辑功能。包括手动编辑和批量导入等多种输入或读入方式。对管线数据的编辑应具有图形和属性联动编辑的功能,并能对管线数据进行拓扑关系建立和维护。
    3 系统应提供数据检查功能。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数据种类多,信息量大,数据繁杂。数据获取和输入的关键是保证质量,必须确保数据输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必须确保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对应关系,数据质量是系统成功的基础。所以,要求系统的数据检查功能要完备,对各类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都要进行认真检查与校对,以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性。数据的检查项应包括管线点编码的唯一性、管线属性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空间拓扑关系的正确性。
    4 系统应提供管线成果数据导入、接边、审核和版本创建功能。管线成果数据包括管线探测成果表、竣工测量成果表数据和竣工CAD电子数据,其中管线探测和竣工测量的成果表数据需满足系统数据库数据结构要求,CAD电子数据应包括完整的属性数据。
    5 系统应提供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数据备份是历史数据保存归档的最佳方式,在数据遇到意外事件破坏时,可通过数据恢复还原数据。数据备份与恢复应实现对业务数据和管线空间数据的无损备份和恢复。
    6 系统应提供管线历史数据管理功能。管线历史数据管理应实现对历史版本的管理、浏览和比对。
    7 系统应提供管线数据输出和制图功能。要求系统对各类信息的查询、统计的结果都可导出转换为主流数据格式,以便于制图打印。
    8 系统应提供管线元数据管理功能。元数据是描述地下管线数据的结构、建立方法及流程的数据。管线元数据管理应包括元数据创建、查询、更新和导入导出等功能。
7.2.3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应用应具备的功能。
    1 系统应提供管线信息查询功能。管线信息查询应能根据设定的查询条件实现管线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间的双向查询和定位。
    2 系统应提供管线信息统计、分类显示功能。管线信息统计应能根据设定的统计条件实现管线长度和管线点数量的统计,统计结果能够以图表的形式显示和输出。
    3 系统应提供管线空间分析功能。管线空间分析功能在综合管理中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管线空间分析功能应包括断面分析、连通分析、爆管分析、净距分析、碰撞分析、覆土深度分析、缓冲区分析。其中,断面分析用于在用户感兴趣的位置生成管线的横断面或纵断面图;连通分析用于判断用户选定的两个管线段是否连通;爆管分析用于针对给水或燃气管线爆管事故生成初步的解决方案;净距分析用于计算两段管线间的垂直及水平净距;碰撞分析用于判断两段管线间的净距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覆土深度分析用于计算用户所选管线段的覆土深度;缓冲区分析用于在当前地图上生成缓冲区,并对缓冲区范围内的管线类型、数量进行分析。
    4 系统应提供图形浏览功能。图形浏览应包括放大、缩小、漫游、复位、视图切换功能。
    5 系统应提供辅助功能。辅助功能应包括管线自动编码、标注、距离量算、面积量算、图形裁切。
7.2.4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服务应具备的功能。包括管线数据查询、数据浏览、分发下载等基本功能。
7.2.5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应具备的功能。
    1 系统应提供用户管理功能。用户管理是对系统使用者的管理,应可以存储和管理系统用户信息,并实现用户的分组管理。
    2 系统应提供权限分配功能。要求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操作人员并赋予适当的权限,以便系统的操作方便和管理。
    3 系统应提供日志管理功能。日志管理应实现用户操作日志的记录、查询和导出功能。系统的日志文件可以让管理员了解系统状态,在系统出现问题时系统管理员可以查阅日志文件来确定系统当前状态、观察入侵者踪迹、寻找某特定程序或事件相关的数据。
7.2.6 本条规定了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在基本功能基础上宜扩展的功能。根据需要宜扩展三维模拟、规划辅助、动态监测、事故隐患管理等方面。三维模拟宜包括三维管线模型创建、三维浏览、视角切换、二三维联动、三维管线信息查询等功能。辅助规划宜实现管线规划的设计、修改、竣工成图、管线解析录入以及管线业务审批过程中的图文互查功能。动态监测宜实现管线运行状态实时监控、超限报警、历史数据调取等功能。事故隐患管理宜实现管线隐患分类分级、隐患信息查询和跟踪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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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26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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