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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给水系统和管道布置
7.4.1 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系统设置应综合水源和生产、生活、空调、消防用水量及其水质、水压等要求确定;
2 以城镇自来水为水源时,厂区总进水口应设置倒流防止器和计量装置,各主要用水点应设计量装置,在水量水压满足使用要求的条件下,生产、生活和消防可合并室外管网;
3 当多种水源可选择时,可采用分水质给水系统;
4 热水供水系统应根据热源情况单独设置。
7.4.2 给水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给水与消防水合设的给水管网应呈环状布置,并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向环状管网输水的干管不应少于2条;
2 单独设置的生产、生活和空调给水管网可为枝状布置;
3 室内给水管宜采用明管沿内墙架空敷设,并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4 室外架空敷设的给水管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采取防冻措施;
5 给水管道穿越防火墙、变形缝等部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4.3 埋地给水管应具有耐腐蚀性和能承受地面荷载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带衬里的铸铁给水管或内外涂塑复合钢管;生产、空调、消防给水管可采用经防腐处理的焊接钢管、热镀锌钢管或内涂塑钢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
7.4.4 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及有防腐性能的金属管。
7.4.2 给水管网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呈环状布置,但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针织工厂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一般都大于15L/s,厂区给水和消防给水合并管网设置时,应呈环状布置。
2 一般单独布置的生产、生活、空调和冷却水配水管网,只要不与消防水管网合并,可以采用枝状布置。
7.4.4 住建部已发文件规定生活给水管网禁止使用镀锌钢管,因此,规范推荐使用塑料管,有条件的项目室内给水管道可采用铜管或薄壁不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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